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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试法不可取,持枪不交亦获刑
2023-07-18 17:3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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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歙县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管制三个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28日,被告人王某在家中清理猪栏隔间时发现其父(已去世)遗留下来土铳一把,王某将该土铳清洗后,将土铳填装火药发现土铳能正常击发,遂将土铳放回猪栏隔间,一直非法持有至2023年4月27日被民警查获。经黄山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土铳是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制式枪支。
判决结果
被告人王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受刑罚处罚。综合考虑其量刑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
2021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如家中存有祖辈遗留的枪支,即使出于留恋、观赏等目的存放亦是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就将面临法律处罚。故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家中留存有枪支一定要及时主动上交当地公安机关,不得擅自处理。
原标题:《以身试法不可取,持枪不交亦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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