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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退费”一文读懂如何操作!

2023-07-18 16:5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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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虹口法院 上海虹口法院

胜诉退费,是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的重要内容,也是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胜诉退费工作,人民法院已开展多年。司法实践中,仍有不少当事人对相关规定不太了解。本文梳理相关规范,对胜诉退费再作一解读。

相关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七条:“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五十三条: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常见问题

A

可以申请法院退还相关诉讼费用的情形

1.胜诉退费。打赢官司,即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法院判决由败诉方承担的案件受理费的,可以在法律文书生效后申请退还已预交的诉讼费用等款项。

2.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3.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4.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5.其它情形。

B

胜诉退费主要是指哪些费用?

一般而言,“胜诉退费”所指的费用主要是指当事人在立案阶段向法院预先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而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评估等产生的鉴定费、公告费、评估费等,应由相应主体按诉讼责任负担原则承担,并不属于胜诉退费范围。

C

部分胜诉怎么退费?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具体可以查看法律文书中关于诉讼费用负担的条款,对胜诉部分的预缴诉讼费用,可以申请退费。

此外,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D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退费?

可以申请退费的时间节点,是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

关于法律文书生效时间,主要有:

1、一审法律文书在上诉期过后生效,一般民事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五日(裁定书为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法律文书的效力待定,上诉期内当事人没有上诉的,法律文书自动生效。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有多个当事人,那么文书生效之日要以最后一个收到文书的当事人上诉期届满之日起算。

2、如果是二审法律文书,则自作出时即生效。

E

退费账号如何确认?

立案庭在原告立案预交案件受理费或申请人预交申请费时,以及各审判庭在被告预交反诉费时,明确告知当事人书面填写确认接收“胜诉退费”的银行账号,由当事人进行填写。详见《胜诉退费银行账号确认书》格式。

特殊情况下,如果后续胜诉退费账户要变更的,应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和说明,由法院作审核后再退费。

F

退费咨询的途径有哪些?

12368司法服务热线、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大厅、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等,都可咨询及办理退费事宜。

G

胜诉退费是不是都要主动申请?

胜诉退费已实现“免申即享”。一般情况下,案件生效后,当事人无需主动申请,无需提供申请材料,法院根据当事人确认的退费账号,审核符合胜诉退费条件的案件,在‘生效后15日内实现‘一次、全额、足额’退费。

目前,法院内部也健全相关胜诉退费机制,加强胜诉退费工作的管理。如虹口法院立案部门有专门人员负责胜诉退费,对胜诉退费案件实行清单式管理,通过信息化方式开展日常催办,提示承办人员及时办理胜诉退费工作。

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催办胜诉退费。在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上海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等界面的胜诉退费模块的点击催办,输入案号、当事人等来提交催办。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催办前要先确认案件是否已经生效、是否已经收到退款,避免浪费司法资源。

原标题:《“胜诉退费”一文读懂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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