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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法新“枫”景 | 宁南县法院竹寿法庭:“清源行动”造就“无讼‘枫’景”独好“

2023-07-24 17:2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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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朱熹有一首诗《观书有感》:“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自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开展以来,竹寿法庭以取自该诗的“清源”作为行动名称,在保有原诗清理源头之意外,在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的语境下,赋予“清源”新的含义,那就是尽最大的努力做好诉源治理工作,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前端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

竹寿法庭地处偏远山区,辖竹寿、石梨两镇17个行政村、2个社区,共94个村小组,常住人口33830人,幅员面积大,人口居住分散,交通较为不便。辖区内彝族、汉族、布依族等多民族杂居,各民族风俗观念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较多,且辖区内群众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思想观念老旧。为此,竹寿法庭立足辖区工作实际,积极与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镇政府等部门联动,共同探索“无讼村”建设,采取“清源”行动,坚持将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面, 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就地化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竹寿法庭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中,坚持把能动司法贯穿全过程,紧紧围绕助力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基层法治力量和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不断夯实“治”的基础,履行“审”的职能,做好“宣”的功课,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前端治理和源头治理工作格局,让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得到解决,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充分利用好“法官工作站”平台和“一镇一法官”联系制度,构建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到镇、村、组走访调研,了解各村矛盾纠纷及化解情况;根据法庭来信来访和案件受理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向镇村通报潜在纠纷情况。二是加强对村级调解组织的指导,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调解人员的法律素养和矛盾调处能力。三是构建矛盾纠纷双向化解工作格局,对到庭诉讼的当事人,适宜调解的引导到村组进行调解;村组在矛盾调解过程中,也可邀请法庭工作人员参与调解,法庭提供法律咨询或直接参与调解,形成矛盾化解合力,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四是强化法治宣传,进村入户开展送达、调解,深入村社、学校、社区开展法治讲座,选择典型案例到群众家门口开庭审理,逐步提高群众法治意识,营造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竹寿法庭充分发挥“无讼村”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使村民邻里之间更加团结和谐,家庭更加和睦,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自2023年1月竹寿法庭开展“清源”行动至今,东风村、幸福村、卫星村诉讼案件下降为2件,中村村、山王庙社区诉讼案件下降为1件,花山村、鲁南山村、石梨社区实现零诉讼。

竹寿法庭将不断推动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走深走实,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保障作用,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的新经验新做法,大力提升法庭参与基层治理、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为和美乡村建设、绿色乡村振兴贡献法院力量。

原标题:《凉法新“枫”景 | 宁南县法院竹寿法庭:“清源行动”造就“无讼‘枫’景”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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