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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明讲堂】专家说法|⑥险成“背锅侠”,挂名担任法定代表人风险重重
张晓霞杭州民进法律专家团成员,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投资、并购&重组,企业境内外上市业务,为多家企业境内外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朋友委托小詹,挂名担任朋友开设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每年可以获取一笔费用,不用参与日常工作,小詹听了听感觉很划算,便应允同意,殊不知,却因此差点成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背锅侠”,这是怎么回事呢?
案情简介
2020年10月,小詹基于朋友之间的帮忙,无偿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件为其朋友在办理A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小詹从未参与该公司经营,A公司也未兑现过挂名报酬。后A公司逐渐出现经营亏损负债,涉及多起诉讼,A公司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小詹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采取限制高消费,严重妨碍了小詹的正常生活。小詹不得不将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决A公司涤除小詹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法院审理认为,小詹未参与A公司的实际经营,也未在公司领取报酬,仅受托为该公司挂名担任法定代表人,故小詹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多次协商解除未果,故小詹请求终止其与A公司之间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关系并要求涤除,于法有据,故责令A公司限期赴登记机关涤除小詹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律师说法
挂名法定代表人,风险重重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所谓“挂名”担任法定代表人,即使双方约定挂名人仅系挂名关系,也仅为内部约定,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依然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并且其登记为法定代表人,对外具有公示效力。因此,“挂名”任职即意味着实名担责,由此带来的隐患重重。
在实务中,还常常出现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向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许诺“钱我会还,你只要签个字就行,一切与你无关”的承诺。挂名法定代表人盲目在担保合同上签字,一旦公司出现还款危机,挂名法定代表人即面临承担还款责任,甚至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的风险。
当企业涉嫌刑事犯罪时,挂名的法定代表人更可能因此受到牵连。
因此,挂名担任法定代表人风险重重,切不能为贪图小便宜,而挂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不想继续挂名,如何解除
1、关注公司经营,及时解除委托
实时关心公司经营情况,发现公司经营不善或还款能力减弱时,及时要求解除与公司之间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关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将自己的法定代表人登记事项予以变更。
2、证明实际“挂名”的事实
挂名人应当自挂名伊始,保存好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的承诺书,可以证明挂名事实的相关聊天记录等。
3、办理工商变更或涤除登记
如果公司拒不配合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则需要通过诉讼途径申请法院判决公司办理法定代表人涤除登记。
总 结
民众在生活中一定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莫因人情关系或利益将自身权益当作交易筹码,挂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慎之又慎,认清风险及隐患,不可随便挂名法定代表人。当不慎身陷风险时,一定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积极救济、及时止损。原标题:《【开明讲堂】专家说法|⑥险成“背锅侠”,挂名担任法定代表人风险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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