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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法院强势出击:拆除农业大棚128个,复耕土地500余亩,保障170户农户合法权益
2008年申请人陈某等170人与被申请人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书,承包土地400余亩,合同签订后被执行人在承包土地上修建了农业大棚等农业生产设施,但自2017年起被申请人多年未支付申请人土地流转费,后经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被申请人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裁定书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申请人土地流转费总计230余万元;裁决书生效之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农业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被申请人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农业设施移除,恢复土地原貌,达到耕种条件,交于申请人耕种。被申请人未按期履行裁决书确定的义务,故申请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赵宇杰实地走访了大部分出租土地的农户,了解到涉案大棚自2017年起就不再支付申请执行人土地流转费用,拖欠170户农户土地流转费用高达400余万元。其中,有一部分无劳动能力的农户,由于不能及时取得土地租金也不能交还土地,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由于案件申请执行人众多、社会影响较大、涉及矛盾尖锐,为了做好执行工作,丰宁法院院长王海涛亲自调度,经请示县委政法委,成立专案执行领导小组,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研讨制作执行实施方案。
此次行动由丰宁法院副院长何晓晖带队,出动执行干警29人,警务用车8辆,黑山嘴镇党委政府、八间房村民委员会全程参与,丰宁县公安局增派警力支持,丰宁县司法局公证处对执行过程进行全程公证,丰宁县检察院派员到场监督执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30余人到场见证执行,执行行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报告总指挥,现场准备就绪,请指示!”“开始行动!”
2023年3月15日早上八点,在丰宁法院副院长何晓晖的指示后,强制拆除丰宁县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农业设施活动正式开始。随着一声令下,执行人员迅速拉起警戒线,对现场外围交通管控,挖掘机、推土机等工程机械轰鸣入场,有序开展拆除农业设施、物品清点、搬运、移交等工作。
历时一个月有余,丰宁法院执行局、黑山嘴镇派出所、黑山嘴镇党委政府、八间房村民委员会排期编班,到拆迁现场轮流值守,确保周末、节假日不空岗,采取“挂图式”的工作方法,画进度、亮成绩 ,推进工作进度。拆除农业大棚后立刻协调黑山嘴镇党委政府、八间房村有序开展复耕复种工作。
(图为拆除后土地状况)经过各部门密切协作、团结配合,强制拆除行动规范、有序、高效地进行,顺利将涉案土地上附属物清理完毕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有力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农民耕种能够按时开展,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撰 稿:韩基伟
摄 影:韩基伟
丰宁法院新媒体中心出品
原标题:《丰宁法院强势出击:拆除农业大棚128个,复耕土地500余亩,保障170户农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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