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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启动辽河流域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到2020年底

微信公号“吉林环保”
2018-09-04 11:46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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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污染整治上见真章!

从今天开始,为期两年半的水污染整治系列专项行动在全省拉开大幕。

9月3日下午,我省召开辽河流域水污染专项整治系列专项行动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对此次专项行动的时间、内容、形式、目标做了具体发布。

行动时间

从今天开始正式启动,一直持续到2020年底。第一次集中专项检查从2018年9月3日至9月30日,为期28天。

行动内容

一是检查污水处理厂及重点企业,包括环评审批、验收手续履行情况,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执行情况,水污染治理设施、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和污泥安全处置情况。

二是检查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包括水源地管理、水源地环境整治、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等。

三是检查河道管理情况,包括河道采砂手续履行情况,砂场管理、清河行动、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等。

四是检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包括禁养区管理、畜禽粪便处理处置等。

五是检查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情况,包括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泥处置情况。

六是检查入河排污口管理情况,包括审批和登记、标牌设置、统计台账管理等。

七是检查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包括工程方案、工程进度、工程效果等。

八是检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情况,包括地下水开采控制、农业节水、工业节水、节水型社会建设等。

九是检查固废及危废管理情况,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情况,处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生活垃圾填埋及焚烧(含垃圾发电、医疗废物经营单位)企业管理情况,以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情况。

十是检查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情况,包括区域限批、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实施、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信息公开、环保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执行、河道常态化保洁机制等。

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包保专项行动从今天开始正式启动,一直持续到2020年底,采用集中专项检查和分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此次集中专项检查从2018年9月3日至9月30日,为期28天。

包保专项行动组共分四组,其中,

第一组负责四平市区和梨树县,

第二组负责双辽市和伊通县,

第三组负责辽源市区和东辽县,

第四组负责公主岭市。

各组组长由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和省畜牧局主要领导担当,组员除来自上述四个厅局外,还有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单位人员,省环保督察办公室全程参与,并选派专人办理移交案件。专项行动期间,将根据需要聘请相关专家提供技术支持。

专项行动采用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现场检查时,配备现场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依法持证执法检查。发现违法问题,省级直接实施处罚,典型案件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处罚措施,严格落实曝光一批生态环境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环境违法行为、通报一批环保失信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企业“五个一批”要求。同时,倒查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行动目标

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安排,通过纵深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系列专项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规范工业集聚区和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行为,规范河道和入河排污口管理,严格落实畜禽禁养区管理规定,加快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设施建设,规范污泥和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力争在短时间内实现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辽河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是一项艰巨的长期性工作。今年5月,我省成立辽河流域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组以来,在辽河流域水污染整治上狠下功夫,先后出台了《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方案》《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单元划分和考核方案》等,力求保持常态化执法高压态势,为打好打赢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目前,在强化环境执法的同时,我省已启动了《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起草工作,对流域内四区四县实施了为期一年的区域限批。下一步还将加快推进辽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完善环境监测体系,通过精细化、精准化的综合环境管理措施,助力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赢取压倒性胜利。

(原题为《吉林省启动辽河流域水污染专项整治系列专项行动!》)

    责任编辑:张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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