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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村调”多元解纷机制典型案例(六):诉源治理巧调解 村民纠纷终和解
案例源于实践。无疑,南郑法院此次收集整理的诉源治理的典型案例,也必然来源于全院法官干警深入推动“村村调”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实践。它体现了在党委领导下,各个解纷主体协调配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独特价值,集中展现了南郑法院通过诉源治理工作,减少群众诉累、破解人案矛盾、维护公平正义,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生动实践。即日起,南郑法院会陆续在《“村村调”多元解纷机制典型案件专栏》发布收集整理的本院诉源治理案例,供各解纷主体参考借鉴。
典型案例(六)
诉源治理巧调解
村民纠纷终和解
基本案情
被告人钟某某与被害人吴某某系同村村民,两家田地相邻。2021年6月30日20时许,被告人钟某某到自家藕田发现田里的水没了,便怀疑水被吴某某放了,遂去找吴某某理论,质问并言语辱骂吴某某,吴某某称自己没有放水,双方争吵过程中,钟某某双手朝吴某某胸口使劲推了一把,吴某某当即向后仰面倒地,致使吴某某头部磕在水泥地上。吴某某随即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案发后吴某某家人报警。经鉴定,吴某某外伤致头部损伤评定为重伤二级。吴某某受伤后住院期间医疗费等共计47012.41元已由被告人钟某某全部支付。在审查起诉期间,被告人钟某某向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缴纳赔偿保证金50000元,在南郑区公证处提存。
办理过程
审理过程中,被害人吴某某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钟某某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6931元。因被害人吴某某已73岁,年事已高,受伤后被害人及其家属情绪激动,双方矛盾很大,本案又系邻里矛盾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为了更好地化解纠纷,促使邻里团结和谐,刑事法官就本案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委托调解员先行组织调解。后因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分歧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了化解矛盾,办案法官带领团队多次前往被害人所在村部了解情况,并在村委会邀请村干部共同对双方讲解法律法规,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钟某某除已支付吴某某医疗费外再赔偿吴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0000元(含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公证提存的50000元)。吴某某出具谅解书对钟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并请求对其减轻或从轻处罚。这起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得到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近年来,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矛盾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而这些案件的被告人与被害人又往往是就近居住,低头不见抬头见,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化解矛盾,最终的结果是案结事不了,还有可能激化矛盾,或埋下矛盾隐患,进而引发更大的社会问题。刑事审判在依法惩处犯罪的同时,对于附带民事部分有效调解的社会意义显得尤为突出。
刑事法官在审理此案时,走出固有审判模式,深入当地,了解问题症结,以化解矛盾、消除矛盾隐患为出发点,俯下身去,深入到群众中去,多方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了解基层、擅长基层工作的优势,情与理、法与理并举,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保障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及时得到挽回,也帮助双方打开心结,为彼此及其家人以后的和谐相处打好基础,将纠纷解决在源头。对被告人做到了教育与惩罚并重,对被害人做到了及时救助,真正实现了刑事审判“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标题:《“村村调”多元解纷机制典型案例(六):诉源治理巧调解 村民纠纷终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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