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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法官喊你开庭了,这些庭审注意事项要牢记!

宁海县人民法院
2023-08-08 18:2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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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开庭我要准备什么呀

在法庭上我可以大声说话吗

万一法官讲的都是专业术语

我听不懂怎么办

许多小伙伴面对第一次开庭

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

别担心,庭审小贴士来啦!

Part1.开庭前注意查看法院材料

原告方: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费预交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收到诉讼费预交通知书七日内要预交诉讼费,否则法院将按原告撤诉处理。

被告方: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被告要注意原告所诉是否属实、自己是适格被告吗、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有无异议,同时写下自己的答辩意见,搜集整理自己的证据,并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给法官。

宁海县人民法院

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

(2021)浙 0226 民初*** 号

********:

你诉******* *****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已经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进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权行 使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等规定的诉讼 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如需委托代理人的,应向本院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你方系法 人或其他组织,还应递交法定代表人或诉讼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 书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 网公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 隐私的;(二)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 案的;(四)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

四、应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七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 元。

二O二一年*月*日

当 事 人 须 知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秉公办案是法院的职责。为 促进人民法院廉洁执法,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特向诉讼当事人 提出下列必须遵守的事项:

一、不准以任何方式向法院干警行贿、送礼和请吃。二、不准为法院干警购置廉价物品。

三、不准自己或委托他人向法院干警说情。

四、不准为法院承办案件人员和有关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五、不准贿买他人作虚假证明。

六、不准诬告陷害法院干警。

当事人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 建议所在单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具结 悔过、没收行贿钱物、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诉讼当事人如发现法院干警以权谋私,受礼吃请、索贿受贿、 枉法裁判、欺压群众等问题,要及时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或有关部门揭发控告。

上述遵守事项,也适用于诉讼代理人。

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

(2021)浙0226民初**57号

宁波*东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原告宁波*东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你向本院提起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你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2300元,申请费0元,保全费0元,保证金0元,其他诉讼费0元,合计2300元。限你于收到本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按如下所列账户向本院预交。期满仍未预交

的,按撤回起诉处理。

收款户名:宁海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收款银行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 收款银行账号:6232631400104736105

金 额:贰仟叁佰元整 (小写¥2300元)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院印)

宁 海 县 人 民 法 院

举 证 通 知 书

(2021)浙0226民初***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二、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并应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三、申请司法鉴定及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四、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本院可根据情况要求你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五、你方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并向本院申请准许。若未能协商一致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准许的,你方应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 ** 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

六、你方应在举证期限内及时提供证据,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需要延期举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七、你方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立案审查表

2021年*月*日

宁海县人民法院

应 诉 通 知 书

(2021)浙0226民初***号

*********:

本院已受理*********诉你方关于****纠纷一案,现将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送达给你,并将有关应诉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方应当在收到诉状之日起** 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如你需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你方系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应递交法定代表人或诉讼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二)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四)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

立案审查表

2021年*月*日

当 事 人 须 知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秉公办案是法院的职责。为促进人民法院廉洁执法,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特向诉讼当事人提出下列必须遵守的事项:

一、不准以任何方式向法院干警行贿、送礼和请吃。

二、不准为法院干警购置廉价物品。

三、不准自己或委托他人向法院干警说情。

四、不准为法院承办案件人员和有关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不准贿买他人作虚假证明。

六、不准诬告陷害法院干警。

当事人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建议所在单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没收行贿钱物、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诉讼当事人如发现法院干警以权谋私,受礼吃请、索贿受贿、枉法裁判、欺压群众等问题,要及时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或有关部门揭发控告。

上述遵守事项,也适用于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及诉讼须知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向你告知你(单位) 在诉讼过程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及须履行的义务及诉讼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一、当事人诉讼权利

(1)原告享有起诉的权利,有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

(2)被告有权承认或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3)有权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

(4)有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申请调解的权利。

(5)有提起上诉、自行和解的权利。

(6)有申请鉴定、调查和勘验的权利。

(7)认为法庭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8)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除规定不能公开的情形以外,本院生效裁判文书均予在互联网公布。如当事人认为确实不宜公开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及理由。

二、当事人诉讼义务

(1) 必须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诉权。

(2) 必须遵守诉讼程序。服从法庭指挥。不得妨害民事诉讼活动。

(3) 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的法律文书。

(4) 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有举出证据予以证明的义务。

(5)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在判决书、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三、财产保全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安全。

四、诉讼注意事项

(1) 除法律规定的不公开审理案件(如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外, 原则上我院受理的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宣判一律公开。凡年满十八周岁的我国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旁听我院公开审理的案件。无论您是诉讼参与人还是旁听群众一旦进入法庭就应遵守以下法庭纪律:

1、进入法庭必须接受安全检查,禁止携带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禁止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

2、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

屑。

3、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4、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发言或提问。

5、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

6、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审判人员、司法警察有权予以训诫,责令

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2) 庭审过程中,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3)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进行辩论和最后陈述的权利。

(4) 诉讼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应尊重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有涉案反映的,可通过正常途径公开进行,不得通过法院外部或内部人员,以打听案情、转递材料、说情打招呼、提出实体处理或倾向性意见等形式对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施加不当影响。

如存在上述干预审判的行为,法庭将记录在案,向其他当事人公开, 并依照《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帮助当事人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如下:

一、起诉不符合条件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诉讼请求不适当

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当事人还要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三、逾期改变诉讼请求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的,可能不被审理。

四、超过诉讼时效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一般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提出原告的起诉己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如果原告没有对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五、授权不明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记明特别授权事项的,诉讼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

当事人起诉或者上诉,不按时预交诉讼费用,或者提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上诉处理。当事人提出反诉,不按规定预交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的,人民法院将不会审理。

七、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按规定交纳保全费用而没有交纳的,人民法院不会对申请保全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未按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相应财产担保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驳回其申请。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将要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

八、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

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外,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应提供证据证明。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有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

九、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应当在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完成。逾期提供证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说明理由。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但按规定予以训诫、罚款。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十、不提供原始证据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提供的证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能影响证据的证明力,甚至可能不被采信。

十一、证人不出庭作证

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可能影响该证人证言的证据效力,甚至不被采信。

十二、不按规定申请审计、评估、鉴定

当事人申请审计、评估、鉴定,未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审计、评估、鉴定费用,或者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审计、评估、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可能对申请人产生不利的裁判后果。

十三、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出法庭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人民法院将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被告反诉的,人民法院将对反诉的内容缺席审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人民法院将缺席判决。

十四、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送达诉讼文书时,因当事人提供的已方送达地址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致使人民法院无法送达,造成诉讼文书被退回的,诉讼文书也视为送达。

十五、超过期限申请强制执行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期限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超过上述期限申请的,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十六、无财产或者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者没有足够财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可能对未履行的部分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益将可能暂时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完全实现。

十七、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将要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将要支付迟延履行金。

十八、虚假诉讼行为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art2.开庭当天

当事人应当提前到达法院,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证据原件,过安检,出示传票,并找到对应的审判庭,提前就坐。

安检时,除经人民法院许可,需要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外,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法庭:

(一)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

(二)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三)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四)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

(五)标语、条幅、传单;

(六)其他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物品。

对于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公众可以向法院申请旁听。但是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不得旁听。

Part3.庭审纪律

书记员会确认案件当事人是否都到场,随后宣读法庭纪律:包括不能随意发言、鼓掌、喧哗、吸烟、进食;要将手机调至静音或者关机,不得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得拍照、录音、录像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以及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如果在庭审时违反法庭纪律,法院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罚款、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旁听人员也要遵守上述法庭纪律哦!

Part4.宣布开庭

核实完案件当事人身份信息后,当事人如果觉得案件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可以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同时说明理由。

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状,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陈述答辩意见,原告告的是否属实及理由。

原告举证:出示准备好的证据目录和证据,并说明证明目的。庭审结束后,法官会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还证据原件。

被告质证:从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角度,对原告的证据一一作出回应。被告可以在庭审前准备好书面质证意见,以防庭审时手忙脚乱。

如果被告也有证据,那么将由被告举证、原告质证。

注意了,原被告要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若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申请适当延长。逾期提供证据的,提供方要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证据清单模板:以民间借贷纠纷为例

法庭辩论:原被告双方依次发表辩论意见,围绕案件事实、争议焦点、适用法律进行辩论,不要使用讽刺、挖苦等人身攻击性语言。

最后陈述:原被告双方可以陈述自己对本案的最后意见。

法庭调解:法官会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有调解意向,如果双方同意,法官就会主持双方调解,可以当庭调解,也可以庭后调解。

宣判:如果调解不成功或者双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那么法官就要对案件进行宣判,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择期宣判。宣判后请注意查收法院送达的判决书。

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

原标题:《@当事人,法官喊你开庭了,这些庭审注意事项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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