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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后需赔20万,男子立即离婚成为“无财产可供执行之人”可行吗?
近日,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周某在小区里将邻居陈某撞伤,法院判决周某赔偿20余万元。判决后,周某立即离婚成为“无财产可供执行之人”。
澎湃新闻编辑 海日 素材来源 上海高院
责任编辑:张新燕
校对: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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