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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 | 如何处理好相邻关系纠纷?

2023-08-14 16: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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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纠纷

相邻关系纠纷是我们地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纠纷,相邻关系纠纷也叫相邻权纠纷,是指不动产的占有人在行使物权时,对相毗邻的他人的不动产享有一定的支配权。在生活中可分为土地的相邻权、水流的相邻权、建筑物的相邻权等。

Part.01

相邻关系纠纷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从《民法典》第288条的规定看,可以知道处理相邻关系纠纷应当注意三项原则:

1、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相邻关系正是人民在生产、生活中,对于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产和生活的正常进行。因此,处理相邻关系应当以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为原则。

2、团结互助。

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人与人的关系在本质上都是一种互助协作的关系。因此,有必要而且也能够依团结互助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3、公平合理。

我国法律严格保护民事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非法侵犯。而相邻关系从本质上是对一方权利的需要,从社会整体利益考虑作出的规定。因此,应当公平合理地处理相邻关系,一方权利的延伸和另一方权利的限制都必须在合理、必要的限度内为之;并且要求各方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亦应承担一定的义务。

Part.02

常见相邻关系纠纷的类型

1、相邻土地通行关系引起的纠纷

相邻一方因受自然条件所限,如其土地或建筑物在邻人土地或建筑物的包围之中,没有其他通道,必须通过邻人土地时,应当允许其通行。这种权利称为相邻通行权。如因通行造成他方损失的,使用一方要给予赔偿。对于历史形成的公认的通道,土地所有人或占有人不得随意堵塞或者改道,如确实需要改道的,应征得相邻人同意。

2、因相邻用水、排水关系引起的纠纷

相邻关系人共同使用自然流水时,应当保持水的自然流向,按照由高到低、由近到远的原则,合理分配和使用,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堵截流水,影响他方用水或排水。相邻一方如有正当理由必须改变水的自然流向而影响他人利益时,应先征得对方同意,并适当补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相邻一方修建房屋或其他建筑设施时,不得使自己屋檐的滴水直接注于相邻人的建筑物上。

3、因环境保护关系而产生的纠纷

相邻一方不得以高音、噪音、震动等妨碍相邻人工作、生活和休息,违反而不听劝阻的或者有条件排除而不采取措施排除的,应视为侵权行为。相邻关系人在修建厕所、化粪池、污水池、牲畜圈或堆放腐烂物、有毒物、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物、垃圾等时,应该以相邻人生活居住的场所保持一定的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上述环境保护义务和相邻关系人,相邻权人除有权请求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外,对于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者,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可以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或刑事制裁。

4、相邻管线安设产生的纠纷

相邻一方因设线路、埋设管道、电缆等,必须从他方的地上或地下通过,他方应当配合或允许,但使用的一方应当选择危害最小的地点和方法安设,对所占用的土地和施工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并且应于事后清理现场。

5、相邻房屋排烟和安装空调引起纠纷的

安装烟囱、抽油烟机等排烟设施及空调时,应注意与相邻房屋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让排除的烟雾熏到相邻房屋,影响相邻房屋的外观,及相邻人的生产生活。

6、因相邻采光、种植关系产生的纠纷

在修建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时,相互间应相隔一定距离,以免影响采光。相邻一方在其一侧种植植物时,应与相邻人的土地、房屋保持适当的距离,以免影响相邻人的房屋他和植物采光。

7、因相邻防险关系产生的纠纷

相邻一方在其土地上建设建筑物或挖坑、挖沟等,应与相邻人建筑保持一定的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防险措施,以免危及相邻人的财产和人生安全。

Part.03

结语

其实相邻关系纠纷的认定与处理是一项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利能否得到法律保护的重要课题,如果能正确地处理相邻关系纠纷,这将会对社会的长治久安,人民之间的和睦团结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在日常生活中,邻里关系和睦,互相帮助,生活就能够得到更多的便利。

原标题:《普法小课堂 | 如何处理好相邻关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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