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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的购房款,究竟属于借款还是赠与?

2023-08-17 13: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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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父母为了帮助子女购房,会给子女转付一笔资金,以减轻子女的压力。出于家庭情感的因素,这样的资金往来一般不会有纸质的赠与合同或者借条,只是口头表示。而当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恶化后,部分父母会要求子女返还当初转付给子女的购房款,那么该笔资金究竟属于借款还是赠与呢?最近东城区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杨母是一名单亲母亲,此前有一套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房子。小杨是杨母的独子,出国留学前一直和杨母生活在这套房子里。

随着小杨的年龄增长,杨母考虑到以后小杨还要娶媳妇儿,但是现在的房子太小了,于是便卖了这套房子,并将卖房所得的370万转给了小杨,让其购买了一套位于通州区的房子,产权登记为小杨一人所有。

随后,小杨结婚生育,杨母也一直和小杨夫妇居住。但是婚后的日子,小杨媳妇儿经常和杨母发生矛盾,甚至还搬离了通州的房子,小杨更是拉黑了杨母的微信,不再与她联系。

2022年,为了解决女儿的上学问题,小杨通过亲戚向杨母转达了三个解决方案,其中一个就是要求把通州的房子给卖了,杨母另行购买一套房子自己住,小杨则攒钱再买一套房。得知小杨的解决方案,杨母彻底心寒,为了避免自己无家可归,杨母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杨返还当初给付的370万元的购房款。

在庭审过程中,两人各执一词,杨母认为该笔购房款系借款,而小杨则认为该笔购房款系杨母所赠。最终,经过法院的审理认定,杨母向小杨支付的370万元应为借贷,判决小杨返还杨母借款本金370万元。

那么在现实生活中,父母出资帮助子女购房,所出资金是借款还是赠与究竟该如何认定呢?

从法律上讲,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行为的性质认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一、以双方意思自治原则为准

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约定为赠与或者父母明确表示为赠与的,即为赠与关系。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明确为借贷,则为借贷关系。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出资时真实意思表示为赠与,但后续因为子女婚姻关系恶化,或者父母子女关系恶化,再来主张为借贷的,一般得不到支持。

二、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行为因为父母子女间特殊的关系,通常不会有明确的借条或者赠与表示,因此为了对该笔钱款进行认定,应严格执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若父母主张借贷,但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则应认定为赠与。

因此律师在此提醒,想为子女减轻压力是每个做父母的心思,但是在为子女出资购房时,最好能够以书面协议的形式明确所出资金的性质,并保留相关聊天记录以证明,避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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