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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6起“网格+法庭”源头解纷典型案例之二

2023-08-16 19: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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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上周我们一起回顾了“网格+法庭”源头解纷典型案例中的两起案例,今天,一起来看看另两起案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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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法庭”显成效,跨域纠纷线上解

【基本案情】四川省成都市的李某和衡东县三樟镇的夏某同为出境旅游业务的从业人员。2020年1月17日,李某将游客支付的团款3万元通过微信转账交给夏某用于安排游客出行、住宿、导游等事宜,后因疫情防控出境旅游被迫取消,李某请求夏某返还上述团款,夏某却予以推诿。后夏某更换手机号码,并将李某微信拉黑,李某遂起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石湾法庭收到诉讼材料后,立即联系夏某所在网格网格员,通过网格员与夏某的取得联系。最终,在网格员和承办法官的共同劝说下,双方线上调解,夏某同意将3万元团款退还给李某。用时5日,节省诉讼费550元。

【典型意义】在司法实践中,因无法通过电话联系上当事人而导致案件无法推进的情况比较常见。本案通过信息共享和合力调解,既破解了找人难题,又通过线上调解将纠纷化解在诉前,为跨地域当事人节约了费用成本与时间成本,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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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有温度,在网格为企业解纷减负

【基本案情】2021年10月,衡阳某劳务公司与衡东某农业公司签订《土石方工程劳务合同》,约定衡阳某劳务公司为衡东某农业公司提供劳务服务。合同签订后,衡阳某劳务公司依约如期进场施工作业。后因客观原因导致项目施工无法继续进行,双方经结算确认衡东某农业公司尚欠衡阳某劳务公司各项费用共计120万余元。因衡东某农业公司未及时付款,衡阳某劳务公司遂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杨林法庭驻庭调解员通过邀请土石方工程所在地网格员参与调解,进一步掌握了事情的经过,纠纷的原由,在法官、调解员、网格员的耐心析法明理下,双方终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即衡东某农业公司与其发包方湖南某实业公司共同分期支付衡阳某劳务公司工程款75万元。用时3日,节省诉讼费15913元。

【典型意义】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网格+法庭”通过网格员熟地、熟人、熟事的优势,进一步打牢调解基础,提高调解成功率,既化解了纠纷,又节省了成本,彰显了法院在为企业构建宽松、温和的营商环境中的司法温度。

原标题:《衡东6起“网格+法庭”源头解纷典型案例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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