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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管小组长靠违建房3年受贿30多万:约在法庭外收钱

春城晚报
2018-09-12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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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城管执法人员李金,在担任云南昆明市官渡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中队小组长期间,在巡查城中村违规加层和违规建房时,只要向他送钱5000元至1万元,已被要求停工的就可以恢复施工。3年时间,李金收了32.15万元。李金的胆子大到什么程度,他收钱的地点,竟然选在官渡区法院的派出法庭官渡法庭门外的槐树下。9月7日,官渡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收完钱后就任由加层

2014年至2017年期间,李金在担任官渡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中队小组长期间,负责对城中村内违规加层、违规建房等情况的巡查。

2014年4月,李金在巡查中发现个体老板唐某在宝丰社区为村民违规加层,李金当即要求唐某停工并拆除违规加层部分。

唐某在证言中称,他是个体包工头,没有建筑资质也没有挂靠建筑公司,自己揽了村民房屋加层的活。停工损失较大,不仅收不到工钱,连前期垫付的钱也可能打水漂。停工几天后,他打电话约李金,李金当即答应。见面后,唐某直接递给李金1万元现金,让李金网开一面,以便他继续为村民加层。李金收下钱后答应了唐某,让他继续盖,还说执法队不会再来干涉。次日,唐某便带着工人继续施工。

从那以后,李金再未巡查唐某承包的工程。村民们看到唐某有能耐,盖好第一家后,其他想加层的村民也纷纷找到唐某施工加层。

就在唐某为第二家村民违规加层时,李金又出现在现场,要求停工。停工几天后,唐某再次打电话给李金约见面。见面后,唐某按照老规矩,送了1万元给李金,希望得到李金的关照。

李金收钱后,不再找唐某的麻烦,唐某顺利地干完了第二单活计。

唐某又开始为第三家村民的房屋进行违规加层,按照惯例,唐某又送了1万元给李金。

半年多时间,唐某在宝丰社区接了19家村民加层的活计,除了有一次送了8000元外,其余每次都送给李金1万元。李金在唐某手里一共收了18.8万元。

每次都约在法庭外受贿

专门为城中村村民违法加层的代某也是个体建筑老板,没有建筑资质,也没有挂靠在建筑公司。2014年初,他在官渡区中营社区接了一单为村民违规加层的活计。施工过程中,李金巡查现场,要求停工接受处理。停工后,代某打电话给李金请求见面。在电话里,双方约定在官渡法庭门外的槐树下见面。

见面后,代某直接拿了1万元现金给李金。李金收钱后说:“你可以继续盖,我不会来巡查了。”

代某盖好第一家,又开始接活。盖第二家时,李金又来巡查,要求停工。代某明白李金的意思,再次约好在官渡法庭门外的槐树下见面,又送给李金1万元。

代某供述称,他并不知道李金的真名,只知道他是负责巡查违规建筑的。一旦有房子违规开工建设,李金就会身穿制服前来制止。他每开工建设一处工地,就向李金送5000元至1万元不等,每次送钱都在官渡法庭门外的槐树下,一共送了5.5万元。

钱都用于生活开支和赌博

检察机关指控,李金在担任官渡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中队小组长期间(属于合同制城管执法人员),建筑老板唐某、代某等人接受城中村一些村民的委托为他们违规建盖房屋或加层,为了避免受到查处,先后送给李金32.15万元。李金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现金后,对违法建筑建设情况不闻不问,应以受贿罪追究李金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李金说:“这些建筑老板都是我制止他们违规盖房时认识的,他们每次给我钱后我就没有制止他们盖房,这些钱都被我用于日常生活开支和赌博,现在我很后悔。在我接受调查期间,妻子为我退还了8万元赃款,考虑到我上有70多岁的母亲需要赡养,还有年幼的孩子需要照顾,请求法院对我从轻处罚。”

本案将择日宣判。

(原标题:官渡区这名城管小组长胆子大;发现违规建房立即叫停,给他送钱就能继续开工;3年收32.15万元,多次约在法庭门外收钱)

    责任编辑:谢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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