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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房不认贷”对购房人影响巨大
三部门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
“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25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据了解,这也是继7月住建部召开企业座谈会上,提出“落实好降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等政策措施后,首次以通知形式正式明确“认房不认贷”。
什么是“认房不认贷”?
对购房者有何影响?
什么是“认房不认贷”?
根据《通知》,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家庭成员无房,即可认定为首套,这是对目前热点城市‘认房又认贷’的首套房贷款认定的重大调整。”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
“认房不认贷”通俗来说,就是指不管购房者有没有贷款记录,只要购房者证明其名下无房,其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认定。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这一政策下
可以释放这几类人群的购房需求
父母为子女(含未成年子女)买房,子女无房但父母可能有房产且有按揭贷款在偿还。
子女为父母买房,父母无房但子女可能有房产且有按揭贷款在偿还。
在本地有房,想卖掉旧房换新房,但有贷款记录。
在外地有房,在外地有贷款记录或正在月供的贷款,但在本地无房。
前期购买了非成套住房,比如单位非成套的福利房、单位产权式的宿舍。
原标题:《“认房不认贷”对购房人影响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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