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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英雄》:何为英雄的内涵

2023-08-31 18:3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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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末年,秦王东出,以吞六国。

六国义士皆欲刺秦,秦王惧,悬赏勇士:缉拿长空者,可近秦王二十步。击杀残剑、飞雪者,可近秦王十步,与秦王对饮。

赵人无名意欲趁此刺秦,习得“十步一杀”,遂求助于长空三人,得三人兵刃,进献秦王。

秦都殿上,无名出献兵刃,得近秦王十步内,与秦王对坐,讲说经过。未料秦王识出破绽,还原实情。无名心中暗叹,顿悟残剑所赠“天下”二字。起身刺秦,点到戛止。转身出殿,秦军围之。群臣进言,立斩无名。秦王惜才,犹豫未决,无奈秦以严法立国,法不可违。遂杀之,无名立亡于箭雨之下。

长空刺秦所为侠义,飞雪刺秦所为家恨,残剑劝止刺秦所为天下一统于稳定。三人愿助无名刺秦,所为信任。而无名恰合三者为一,即有侠义之心,亦有家亡之恨,亦有天下一统之愿,亦有对三人守信之义。遂无名必刺秦,亦必失败,入殿之时,便已无存还之念。

无名此去,是为找寻个人和天下之间的平衡。最终,只有以身死方可完成。因这社会存在之基础便是统一之秩序,人人皆遵守,否则社会将在无休止的纷争下倒塌,无人可得保全。无论道德还是法律,均是社会秩序之表征,均需全体社会成员的遵守,为自身和社会负责。无名用自己的死亡向秦王讲述了这个道理,以期秦王担负起天下责任,一统天下秩序,与民造福。而秦王亦深知此理,秦以严法理国,秩序是秦立世之根本。秦王并不愿杀无名,反因其大义凛然之风而肃然起敬。但国法绝不可违,一国之君更当如此。因此,实为救世侠客之无名,终以刺客之名而终。

何者为侠?一人夹住私欲而处事者,侠也。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壮士此去为孝,为忠,为志向,为信义,为天下苍生。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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