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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应按注册或备案的功能宣传

中新社
2018-09-27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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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27日电 市场监管总局27日发布《关于防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的消费提示》,提示称,保健食品不是药品,须经过注册或备案;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注册或备案的保健功能进行标签标识和宣传表述。

市场监管总局提示称,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可以调节机体的某些功能,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保健食品必须经过注册或备案。

市场监管总局强调,目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主要有27类,依法备案的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为补充维生素、矿物质。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注册或备案的保健功能进行标签标识和宣传表述。凡有这些虚假宣传表述的产品,无论是在商超等线下实体店销售,还是通过网络、会议、电视、广播、电话和报刊等方式销售,消费者都不要购买,同时可以拨打热线电话12331、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原标题 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应按注册或备案的功能宣传)

    责任编辑:韩声江
    校对:徐亦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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