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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泉州)石狮法院在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时,两名辩护律师未经法庭许可,擅自携带斧头参与庭审,严重危害法庭安全。该院依法决定对两名辩护律师予以罚款,并于9月17日向石狮市司法局发送司法建议书,要求依法予以处理。(石狮法院)
(原题为《泉法新闻| 擅自携带斧头参与庭审,这俩律师想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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