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一“95后”美女盗刷同事支付宝“花呗”后...
原创 徐捷 普安县人民法院 收录于合集 #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 7个
2023年9月11日下午,普安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盗窃罪案件。
案情回顾
被告人李某某和同事袁某买东西时获知其支付宝密码,分别于2023年5月7日、5月9日、5月14日用袁某手机支付宝“花呗”扫商家码进行套现和消费人民币4473元。2023年5月18日,李某某母亲刘某某偿还袁某人民币4510元,李某某得到袁某的谅解。
审理经过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刷他人支付宝“花呗”人民币4473元,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结合其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等情况,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
如今支付宝、微信等APP大大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为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便捷,但用户的账号密码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大家切勿随意将账号密码等信息透漏他人,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作 者 | 徐 捷
编 审 | 李 朋 徐 捷
二 审 | 杨 璞
终 审 | 潘 明
文章不错
点个赞吧
原标题:《【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一“95后”美女盗刷同事支付宝“花呗”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