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文明倡导】《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范与倡导(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
2023-09-12 21: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文
明
条
例
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0年8月31日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0年9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第二章 规范与倡导
第十八条 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一)文明用餐,提倡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不酗酒;
(二)低碳生活,节约水、电、油、气、热等资源;
(三)绿色出行,提倡步行、使用自行车、电动车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四)文明过节,红白喜事简办,不索要高额彩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五)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十九条
公民应当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珍惜粮食,自觉抵制餐饮浪费。
餐饮企业应当科学合理设计菜单,为消费者按需配餐、按量点餐提供便利,引导消费者节约点餐、杜绝浪费,提供环保打包等配套服务。
第二十条
公民应当弘扬家庭美德,培养优良家风;夫妻应当互敬互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和睦、幸福、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转载请标明出处
原标题:《【文明倡导】《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范与倡导(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澎湃矩阵
新闻报料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