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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议事厅|建设科创共同体的挑战与对策

曹贤忠  曾 刚
2023-09-15 08:38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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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G60科创走廊。 陈海汶团队 摄

2020年12月20日,科技部印发《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其明确指出,以加强长三角区域创新一体化为主线,以“科创+产业”为引领,充分发挥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龙头带动作用,强化苏浙皖创新优势,优化区域创新布局和协同创新生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开放合作,着力提升区域协同创新能力,打造全国原始创新高地和高精尖产业承载区,努力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

建设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是长三角各省市各扬所长、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战略选择,是长三角各省市抱团发展、增强区域整体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内在要求,是长三角各省市深化区域合作创新、推动一体化向更高质量发展的强力举措。

2023年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五周年,也是《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发布的第三年,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还面临着一些挑战,如何突破这些挑战是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的关键。

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挑战

(一)科技创新缺乏高质量协调机制

长三角虽有“长创联办(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体系构架,但缺少专门的机构负责具体工作。与珠三角区域的创新协同相比,长三角区域没有珠三角行政无壁垒的优势,作为三省一市的跨省区域,经济体量相当,产业结构基本相似,科技创新资源与能力各有所长。

因此更需要优化顶层设计,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社会和市场协同推进的机制优势。长三角区域政府与市场的衔接机制和协调机构缺乏,制约了科技创新共同体的构建,还需国家层面和三省一市的共同努力。

(二)科技资源与产业布局不够匹配

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资源和重点产业布局重合度较高,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复性建设、同质化竞争现象。一方面,三省一市科技创新资源和重点产业布局存在重复交叉和同质竞争。比如,聚焦人工智能,长三角多个地区纷纷布局建设相关研究机构和产业园区。另一方面,科技创新资源建设与重点产业发展布局不够匹配,制造业产业发达的地区科技创新资源相对较少,制约了科技与产业的协同融合发展。

(三)人才共享与跨区流动缺乏机制支撑

长三角地区签订了《三省一市人才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人才服务项目合作协议》等协议,但一些先进的理念还缺乏章程规范和配套措施。比如,除了定期举办一般高校毕业生联合招聘会之外,一个影响力广泛的共建共享的人才合作平台尚未成型。

另外,长三角地区各城市间人才跨区域流动缺乏机制支撑。人才协同平台多以个人盈利为主,对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的认识和重视不够,公益性平台建设情况参差不齐,如三省一市各自有自己的人才交流平台,但仍旧未能完全落实区域人才平台共建共享。这些都制约了长三角地区人才的培养、共享和流动,从而阻碍了科技创新共同体的建设进程。

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建设的对策

(一)建立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欧盟“地平线欧洲框架计划(2021-2027)”设计的协调机制值得借鉴。该计划既包括欧盟总部、成员国、成员国地区之间的纵向协调,也包括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等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横向协调,打破了各成员国科技政策、财政资助项目的壁垒,极大地消除了行政化分割。

该计划还围绕国际前沿科技和科技瓶颈,让更多科研单位、科研人员参与竞争性项目,开展跨国合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为此,建议在总结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关于推进上海张江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体制机制创新经验的基础上,建立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负责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督查以及指导、协调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相关工作,理顺管理权责,避免各地政策“对冲”,集中科创资源,提高科创的投入产出效率,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保驾护航。

(二)设立多方参与联动的长三角科技创新攻关领导小组

“两弹一星”工程作为新中国实施的第一项大科学工程,既开创了我国国防科技发展的历史,也树立了我国国防科研管理模式的典范,形成了一套规范、高效而独特的国防科研管理体制,即政治主导、行政支撑、技术负责,三者有机结合、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优势的“三位一体”管理体制。

应借鉴“两弹一星”的成功管理体制经验,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强化长三角三省一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领域的原始创新和基础研究,组建“卡脖子”技术的联合攻关“国家队”,并构建“三位一体”(政治-行政-技术)的管理体制机制。

建议在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的现行管理体制基础上,增设多方参与联动的长三角科技创新攻关领导小组,由中央领导担任组长,由科技专家担任副组长,组员由科技部、教育部、工信部及三省一市科技管理部门副职领导、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构成,组建长三角科技创新攻关突击队,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和人工智能领域的“卡脖子”基础技术联合攻关,构建知识生产(高校、科研机构)、转移转化(中介机构)及应用(企业)良好运行健康的创新生态系统,推动长三角三省一市实现更多从0到1的原始创新突破。

(三)联合组建国有非营利的长三角科技创新运营中心

据上海市科委相关数据显示,2022年三省一市相互间技术合同输出25273项,技术交易金额1863.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3%、112.5%。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存在“天然市场”,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下,技术市场活跃度持续提升。

然而,科技创新运营机制不顺,制约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德国史太白基金会成功经验表明,国有非营利组织具有政府管理部门、一般服务企业所不具有的独特优势,能够较好地兼顾社会公益和运营效率的平衡,有利于突破行政管理的束缚,弥补政府管理与市场运营之间的缺陷,提高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效率。史太白体系由经济促进基金会(STW)、技术转移公司(STC)及众多技术转移中心(STZ)、咨询中心(SBZ)、研发中心(SFZ)、史太白大学(SHB)及其他参股企业组成。

建议由长三角“三省一市”政府在上海联合组建国有非营利的长三角科技创新运营中心,整合基金会、技术转移公司、技术转移中心和研发中心及上海高校等优势资源,争取中央在创新政策、重大项目、财政扶持等方面更多、更大的支持,并负责创新平台构建、创新资源集聚、创新服务升级、创新人才流动等的运营与执行。

(四)提高科创人员在科创收益中的占比

对标纽约、伦敦、东京、巴黎等全球城市,制定“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实施办法,优化长三角创新发展环境。世界城市群建设经验表明,企业是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具有决定性影响。长三角应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竞合有序、符合国际规范的创新经济发展机制,推动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共同体内部优势互补、错位发展。

一是建议充分发挥大型国企的创新主体作用,提高企业研发人员成果转化收益的分配比例和科技研发人员税收优惠。如参照世界城市群普遍做法,给予企业投入研究开发经费30%-50%的税收优惠,鼓励企业按照销售收入3%-5%提取技术开发准备金,鼓励企业联合大学、研究机构进行技术联合攻关,联合开发新技术经费的30%-50%可从所得税中予以抵免,加大对高技术人才的税收奖励力度,对个人获得的科技奖励、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都实施优惠措施,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其获得感。

二是建立区域一体化知识产权服务共享和保护机制,对知识产权侵犯零容忍,切实保护共建区域科技创新共同体的科技成果。

(五)产学研一体化培育与吸引高端人才

一方面,发挥长三角城市群作为“世界六大城市群” 之一的品牌优势,在海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科技园区、跨国企业、研发中心等举行年度的联合招聘活动,招揽全球高端人才。另一方面,建议借鉴新加坡人力部设立国外代表处经验,共建共享上海、江苏、浙江等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以色列、瑞典、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建立的海外人才预孵化基地及海外人才工作站,互通有无,“定点、定制、精准”的招揽特定人才,发挥长三角区域整体的资源优势。

同时,借鉴德国洪堡基金会和弗朗霍夫协会成功经验,建议长三角“三省一市”政府和企业联合出资设立公益性质的基金会和协会,依托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在全球范围内招募集成电路、信息通讯、生物医药、智能装备、物联网、新材料、大数据、云计算、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领域的短期或长期来华从事研究工作的高端人才。

二是以长三角产学研一体化促进人才跨区域流动。长三角城市群拥有完善的产业层级结构,城市群内不同层级城市基于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形成水平的合作关系,总体呈现大都市核心城市研发、中小城市承接科技成果转让或转化的格局。以长三角跨区域产学研一体化合作为契机,在智能汽车、大飞机、工业互联网、5G网络、生物医药、高端装备、集成电路、绿色化工、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加强长三角产业集群联动。通过产学研一体化,构建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着力打通长三角区域创新合作网络的人才流动通道,使人才链、创新链和产业链有效衔接,促使科研机构、中介平台、企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人力资源中介等在产学研的跨区域一体化合作过程中实现人才的自由流动与最佳配置。

三是依托长三角高校合作联盟促进区域人才培养对接。依托2005年成立的长三角高校合作联盟,以“双一流”学科教育和人才培养为基础,在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8所大学间进一步推进优势学科、教育资源互补,推进大学间学分互认,联网选课,交叉互派,教师轮岗,教学研究,对联盟高校学生开放校园资源等,以各类教育方式创新联合办学,进一步拓展长三角地区人才培养的合作。

 

(本文作者曹贤忠系华东师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助理、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刚系华东师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终身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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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议事厅”专栏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基地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研究中心和澎湃研究所共同发起。解读长三角一体化最新政策,提供一线调研报告,呈现务实政策建议。

    责任编辑:朱玫洁
    图片编辑:蒋立冬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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