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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泄露个人信息?检察建议促整改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9月11日至17日是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个人信息保护作为网络安全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重视。处理个人信息,应在事先告知且个人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同意,不少市民朋友对个人信息的处理都有一定的警惕度。
但是你们知道
快递网点在寄递快递过程中
如果未对快递运单上的
个人信息采取隐匿化等有效保护措施
可能导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吗?
2023年2月,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浈江区韵达、极兔等多个快递网点,在寄递快递过程中,均未对客户个人信息采取隐匿化等有效保护措施,寄件包裹上的快递面单直接显示了收寄人的姓名、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存在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隐患。
2023年2月,检察官走访快递网点,调查快递面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问题。我市部分快递网点在寄递快递过程中,未遵循合法、必要原则,过度处理公民个人信息,未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隐匿公民的电话号码等隐私信息,侵害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2023年3月15日,浈江区人民检察院经请示市检察院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向韶关市邮政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
▲一是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督促辖区邮政快递企业、网点在寄递快递时将面单上的收寄人的关键个人信息采取去标识化处理等技术措施;
▲二是依法对辖区邮政快递企业、网点实施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寄递用户信息安全问题及时处理;
▲三是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知识的宣传,监督、指导辖区邮政、快递企业开展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邮政、快递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息安全管理意识。
市邮政管理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在寄递行业内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围绕快递面单是否对寄递用户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使用加密等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开展专项自查整治,针对存在信息泄露安全隐患的涉事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加强执法监管,重点检查企业和网点36家次。
检察官应邀给全市快递企业负责人进行“守护个人信息安全”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授课。同时,市邮政管理局注重宣传和培训,召集邮政、快递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内部培训学习,通过3·15现场宣传活动、信息报道、联合公安部门反诈中心开展诈骗宣传防范、组织各快递网点悬挂横幅进行宣传等,积极营造保护消费者用户信息安全的良好氛围。
2023年6月,检察官对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快递面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问题已得到整改。最终,我市部分快递面单泄露寄递用户个人信息问题得到整治,切实保护了公民个人信息,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文字: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方静 通讯员 杨献斌 夏志文
原标题:《快递泄露个人信息?检察建议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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