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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司法局公开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10月17日起报名

澎湃新闻记者 邓玲玮
2023-09-26 17:15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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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上午10 点,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标准,计划选任250名人民监督员,任期五年。

澎湃新闻记者从发布会获悉,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人数中,13名为拟续任的上届任期考核优秀的人民监督员。其余237名全部通过个人申请、单位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产生,凡有意愿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统一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9月27日,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将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同步发布选任公告,10月17日起开放报名通道,10月30日报名截止。

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由原来的职务犯罪案件拓宽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四大类办案活动。

本次计划选任的250名人民监督员,在人选构成方面,本市16个区每个区名额一般不少于5名;此外,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下辖的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所在市名额一般不少于3名。具有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一般不超过选任名额的百分之五十;人员构成还应当兼顾专业、职业、性别、年龄、党派、岗位等因素。

选任条件根据《上海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实施办法》,报名参加本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应符合以下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年满23周岁(2000年10月31日前出生)的中国公民。

以下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此外,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责任编辑:郑浩
    图片编辑:朱伟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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