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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决定》

澎湃新闻记者 姚似璐
2023-09-28 12:1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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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枫桥经验陈列馆内景(2023年9月20日摄)。  新华社 图

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9月28日表决通过《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创造了“枫桥经验”。60年来,“枫桥经验”从“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发展为“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自己的事,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在实践中形成了“群众唱主角,干部来引导,德法加智治,有事当地了”的新时代特征。

2019年,新时代“枫桥经验”写入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从浙江一地的社会治理方案上升为党和国家治国理政方略的重要内容。2022年,新时代“枫桥经验”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

9月20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市枫桥镇,参观枫桥经验陈列馆,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习近平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此次通过的《决定》共14条,立足实现矛盾就地化解,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如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作出规定,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实现路径和实践特征。

《决定》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应当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建立完善政府、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等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多元化治理体制机制,坚持全省“一盘棋”、市级抓 统筹、县级负主责、基层强执行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基层治理四平台、村(社区)网格规范化建设,完善“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机制,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

《决定》要求,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意识和积极性,进一步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加强制度保障、政策支持和平台载体建设,促进社会组织专业化、规范化,推动社会组织依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提供社区服务、扩大居民参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完善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奖励机制。

    责任编辑:谢春雷
    图片编辑:张同泽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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