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应用伦理探究:“伦理学视野下的老年关切”

翟羽瑶、林丰盈、陈子昂、杨梓欢
2023-10-15 11:29
来源:澎湃新闻
思想市场 >
字号

随着时代的发展,应用伦理得到学界和业界广泛关注,日渐成为一门显学。根据《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应用伦理成为哲学门类中第一个专业学位授权点。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率先开始招收应用伦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此背景下,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应用伦理中心发心举办系列应用伦理工作坊,邀请国内外同仁围绕相关议题进行跨校、跨界与跨学科交流,为应用伦理学的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2023年9月23日,应用伦理工作坊第1期以“伦理学视野下的老年关切”为主题,于华东师范大学冯契学术成就陈列室举行。来自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东南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哲学、伦理学、设计学同仁就老年人的尊严、权利、脆弱性、能动性等问题展开研讨。这些讨论既有理论层面的关切,同时又聚焦于社会现实,期待在现实和应用层面能为提升老年群体的尊严感和幸福感出谋划策。

一、老年人的“数字鸿沟”

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张燕教授以“科技时代的权利、能力与尊严——以老年人的‘数字鸿沟’为例”为题,从老年人因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和应用软件而打不到车、买不了火车票、挂不到号等日常生活案例入手,指出“数字鸿沟”犹如一道横在老年人面前的天堑,即便舍弃尊严,也无法填平。“数字鸿沟”的根本问题在于,在数字时代,老年人由于数字能力的减弱,导致在日常生活中基本权利实现能力下降,成为数字弱势群体。并且,“数字鸿沟”剥夺数字弱势群体的方式是隐蔽的,其隐蔽性在于形式上并没有剥夺,但在实际生活中,数字弱势群体却被拒绝在诸多原本可以参与的事情之外,他们的人格尊严在“数字鸿沟”面前也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就老年人而言,他们数字能力减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经济能力、身体能力、学习能力以及复杂网络环境带来的不安全感都成为老年人数字能力下降的影响因素。

那么,老年人成了数字弱势群体,是老年人的错,还是科技进步的错?张燕教授认为,科技发展特别是数字科技发展导致的负面问题应当被关注,因为它所带来的社会关系系统性地阻碍了人类(至少是数量不少的一部分人类)去实现想象中的美好生活。另外,科技不仅仅是一种技术性的活动或是行为,还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建制功能。良好的社会建制通常蕴含着对未来社会的美好愿景,以及为此愿景所做出的详细规划。就社会目标而言,以美好生活为导向应当是科技作为社会建制的发展方向。当科技“进步”反而造成了社会秩序的不和谐,老年人不能在一个对他们来说安全、方便、能够自主的环境中生活,这样的社会建制自然会受到质疑和批评。

仅仅对数字科技活动提出质疑和批评是不够的,还必须加以伦理规制。一方面,伦理先行,要求数字科技开发企业从产品研发开始阶段就需要考虑数字能力弱势群体的使用能力,充分考虑社会人群在科技产品使用全过程中的权利、能力与尊严问题;另一方面,强调科技实践需要立足国情,立足我国科技发展的历史阶段及社会文化特点,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科技伦理体系。就老年人“数字鸿沟”问题而言,与之密切相关的基本国情是目前我国人口结构形势严峻,老年人口规模庞大,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

总之,科技活动及其相关的社会治理都需要充分考虑老年人以及相关弱势群体的权利、能力和尊严问题。如此考虑的出发点,不是出于感恩共济,也不是出于同情怜悯,而是出于尊重,尊重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科技创新需要充分考虑老年人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才能促进数字化时代人权的发展,为全面实现人民幸福生活美好愿景创造更好的伦理环境。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蔡蓁教授认为,张燕教授提到了当代的数字科技给老年人生活带来的挑战,这也是公众能够看到的,即科技给我们带来的似乎是一种“威胁”。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没有新兴科技,我们实际上就没有所谓的“老年人问题”。再者,对于伦理学来说,这其实并不是新的问题,而是为古老的问题注入新的内容。在传统社会中,也存在着最不利者或弱势群体。在传统对弱者的反思和照顾中,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会特别关注到最不利者,主张他们的权利。但是对于弱者来说,他们往往并没有主张权利的渠道,更多的是要求从社会层面去保障权利得以实现的基本制度,这其实是倒逼我们反思我们的制度。在这一意义上,传统的哲学理论有其改进的空间。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陈冀峻教授认为,我们要尤其关注老年群体中的“数字文盲”,以及老年人如何与年轻人进行数字沟通的问题。他和他的团队在为老年人做设计的过程中进行了大量调研。他谈到了在为老年人做智能家居设计中碰到的一个困惑,那就是很多老年人“不服老”,有其坚持的行为习惯。我们很多的智能设计有没有考虑到老年人的消费习惯,如何让他们真正接受?陈教授将他在调研中发现的很多有趣现象分享给大家,期待大家在做理论思考或设计时能够直面这些真实的问题。

二、护理机器人与老龄文明

东南大学哲学系武小西副教授深入讨论了护理机器人对老龄文明的影响。在她看来,老龄化让基于传统人口结构、以家庭为单位的养老模式难以为继。那么,老龄化是否就只是“危机”或“困境”呢?从更具有建设性的角度看,老龄化应被视为一种随着社会进步而出现的新的文明形态,即老龄文明。现代医学的发展和生活条件的改善使得人类平均寿命大幅度延长。在个体层面,这要求人们调整自我理解和人生规划,把撑开了的老年生命空间看作需要建构的意义空间;在社会层面,则要求经济架构和公共政策对这种新的文明形态做出恰当回应。我们应该在主体性哲学的高度充分把握老龄文明,为国家战略倡导的“积极老龄化”提供恰切的哲学伦理学基础。

从老龄文明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从护理机器人的应用切入老年人的能动性问题。我们可以说,护理机器人与被护理的老年人构成了一个动态耦合系统,护理机器人延展了老年人的能动性,增强了他们自主生活的能力,使得他们能够继续作为主体来生存。使用护理机器人延展需要护理的老年人的能动性,是老年人数字赋能的一个典型案例。

有学者认为,护理机器人对孝伦理造成了负面影响:护理机器人把子女从近身的照料实践中释放出来,疏离了孝亲关系;传统孝道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尊与敬,而机器护理无法通过机器程序表达尊敬的态度,导致孝道降阶;孝是仁推己及人成为普遍道德原则的起点,而机器人事老的背后并没有仁,无法由近及远地生成社会伦理空间。

武小西副教授认为,护理机器人的引入,乃是协助养老而非完全替代养老。再者,上述关于机器养老破坏传统孝观念的伦理担忧,是基于传统的教条评判当下的新现象。然而,使得传统孝道成为可能的社会条件和观念形态已被改变,人们是在新的历史阶段开发、使用和反思护理机器人的。这并不是说现代社会已经不需要孝观念,而是要求我们考察孝伦理的现代转型。护理机器人在养老实践中的应用本身就参与建构着孝伦理的现代形态。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刘梁剑教授认为,关于护理机器人和孝道问题,一方面,我们可以把护理机器人理解为拓展老年人能力的工具,另一方面,也可以把它们理解为子女尽孝能力提升的工具。护理机器人的引入,不仅是老人的数字赋能,而且也是子女的数字赋能。也许,如果护理机器人的拟人程度极高,需要担忧的孝伦理问题可能变为,护理机器人作为类人进入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第三者”进入人类情感生活引发的伦理危机,如护理机器人是否会造成对子女的替代。

蔡蓁教授认为,武小西老师提到我们中国传统的孝道以及当代西方伦理中的关怀伦理,这些核心的伦理概念在社会条件和观念形态已经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在传统语境中提出的具体要求,是否还适应于时代,这是值得追问的。我们是否能把传统孝道中的基本要求放在现代的语境之下,去批评新兴的科技违反了我们对孝道的理解?还是它倒逼我们反思所谓的“孝”与“关怀”的本质究竟是什么?这是经验科学与伦理学之间很好的互动,让我们看到理论在哪些方面可以做出修正。例如,是否“孝”只能以传统的方式呈现?在诺丁斯苛刻的关怀概念中,“关系性”的概念要求被关怀者与关怀者之间是有互动的,如果在这个意义上才能说是“care”,那么机器人在当代没有达到关怀的功能,无法做到情感交互,但我们是否能因此批评机器人?

工作坊合影(陈子昂摄)

三、重视脆弱性的老龄关怀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张容南教授指出,西方主流的伦理学理论将伦理主体限定为自由独立且彼此平等的人,因而无法令人满意地说明由于年龄或健康状况而具有依赖性的人的道德生活。事实上,人不仅具有自主的能力,同时还是脆弱的存在者。人的脆弱性不仅可能来自人的具身性,也可能源于社会情境的变化或新兴技术带来的改变。例如,老年人的脆弱性不仅反映为身体上的年老体衰(具身的脆弱性),面对突发流行病容易成为易感人群(处境的脆弱性),也体现在不适应数字化社会从而无法在一些情况下满足生存的某些基本需求(技术产生的脆弱性)。

人的脆弱性给予我们道德保护的理由,脆弱性令我们更加重视人的尊严。将脆弱性纳入对人的尊严的思考中,我们会发现,人的尊严不仅表现为一个理性行动者运用自主性来实现自己的目标,也体现为一个人能否在自主性减弱的情形下获得他人的支持和帮助,从而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保护人的脆弱性,提升人的自主性,向我们提出了关怀的要求。老年是一个特殊的人生阶段,伦理学有理由重视老年生活的成败。

对关怀伦理学的传统理解将关怀视为一种面对面的互动,它以移情作为方法,强调关系中的交流反馈,这是一种具体的关心。然而,这种具体的关心需要在制度性关怀的前提下才能顺利开展。张容南教授探索了一种基于中国国情的老年关怀方案。例如,维护老年人的健康要求我们加快建设以健康为中心的医疗健康保障体系。维持老年人的感觉、想象与思考能力,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公共空间借助传统文化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在环境的管理上,应尽可能考虑老年人的身体情况,设计一些宽敞明亮的无障碍空间,便于老年人交流。在满足老年人的情感需求上,除了发扬传统的孝文化,鼓励子女常回家看看,在社区内开展跨代际的交流互助也是一种可行的方式,让年轻人向老年人传授数字技能,老年人为年轻人回馈自制食物等都是很好的交流方式。

中国老龄人口众多,要做好老龄关怀,不能单凭家庭和个人,还需要下沉到各个社区,通过发挥社区这个“大家庭”的作用,并辅之以全社会敬老助老的公共服务才能实现对老年人口的关怀。社会不仅应当弘扬孝文化,还应为孝道的践行提供充分的社会支持。

刘梁剑教授认为,脆弱性如何成为尊严的来源,这仍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按照关怀伦理学的逻辑,老年人因其脆弱性而有道德尊严,是将老年人作为道德客体而给予老年人以尊严。就因而言,老年人不是作为道德主体而能动地创造、享有自己的尊严。这似乎是不充分的。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王韬洋副教授认为,在当前关于老年伦理的研究中,重新理解依赖性和脆弱性(甚或使其取代独立性和自主性,作为理解人类处境和目的的核心概念)或许是一个很好的理论切入点。当然,这可能需要强有力的理论支撑,这种理论可能是关怀伦理,但也可能不限于关怀伦理。如何结合中国的制度、文化等具体的国情,提出切实可行的养老方案,对于应用伦理学者来说是不小的挑战。

四、为老年人设计居家陪伴机器人

华东师范大学设计学院刘斐副教授以生动形象的方式向我们展示了团队在设计老年陪护机器人课题方面的一些思考。团队经过调研发现,AI机器人主要以物理帮手和情感陪伴的形态存在,这两个方面也是生活中老年人主要面临的两个大的方向。基于此,刘斐团队对做机器人更多是出于“平台化”的思考:老年陪护机器人是社会中的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中我们会解决哪些问题是因人而异、因功能而异、因需求而异。一方面,因为技术的成熟,今天我们搭载的平台可以实现设计制作机器人;另一方面,由于社会结构的变化,尤其是当下独生子女家庭、孤独老人的出现等等,出现老年陪护机器人的时机已经成熟。

刘斐副教授将机器人平台概括为“生态的去中心化”与“物理终端的集成化”。周围不能有太多的产品节点来把老年人的生活“锁死”,去掉这些分散的节点和中心,更多地集成到机器人平台。这样设计的机器人的目标样式是:第一,通用平台,包括家居、医疗、安防等日常事务;第二,事务助手,包括取物送物、日常管理与社交联系;第三,家庭成员,提供情感、联系和陪伴。机器人能否成为家庭成员?很显然,机器人的介入比我们现在所拥有的智能手机多出一个行动能力,这种行动能力作用于活物是否能进入老年人的家庭生活之中,这就涉及情感、熟悉度和陪伴。

刘斐团队构想机器人设计的两个阶段。阶段一是基础功能1.0版本,阶段二是情感功能2.0版本。他们为1.0版本划定了四个角度。第一是参与日常事务管理。第二是居家安全监测,通过计算机视觉对环境进行监测,环境的变化能够通过视觉的变化来予以判断。第三,社交联络功能,智能手机也能做到,只不过我们将维度扩大了,从原来静态的手机终端变为一个活物跑来跑去,这种社交属性会更加丰富。第四,居家控制终端,现在华为、小米都在做家庭智能家居生态系统,我们可以思考,如果机器人参与进去,“去中心化”与“集成化”可以更好地在机器人终端得以实现。

2.0版本的机器人的情感功能分为三方面:第一情感拟人化,第二形象拟人化,第三行为拟人化。然而,机器人具有情感功能涉及到几个问题:第一,就智慧程度而言,机器人聪明到何种程度是人可以接受的?第二,就形象拟人而言,陪伴机器人的“脸”应该长成什么样子?第三,就行为拟人化而言,让机器介入人类的情感陪伴到何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人类社会正在回归人文社会,工具介入情感进而达到和谐,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华东师范大学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青年研究员陈海博士认为,刘斐副教授的报告及陈冀峻教授的发言对他启发很大,刺激他重新思考元伦理学和具体伦理实践之间的关系。

蔡蓁教授提出一个关乎设计伦理的问题。在经验科学中,关注的问题的确是人类事实上是什么样的;但是在伦理学或规范性的研究中,应当区分“人类是什么样的”和“人类应当是什么样的”。因此,假设一些老年人有奇怪的癖好,甚至可能与我们标准的伦理道德相违背,这种倾向会反映到他们对陪伴的需求上。那么,从产品设计的角度出发,设计者是否要适应或满足这些有问题的偏好呢?

王韬洋副教授提出,是否可以针对特定老年群体进行适老化设计。例如,对于无子女的老年群体而言,护理机器人可能是必要的,不会产生上述讨论中的那种伦理冲突(例如替代子女的问题)。相应地,针对这类老年群体的独特处境,护理机器人的设计应该有一些特别需要关注的地方。

    责任编辑:黄晓峰
    图片编辑:张颖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