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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喀什徕宁国际机场周边禁止放飞家鸽等鸟类及升空物的通告

2023-10-09 13: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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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喀什徕宁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运输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现就关于喀什徕宁国际机场周边禁止放飞家鸽等鸟类及升空物的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喀什徕宁国际机场跑道中心点为圆心、半径为6公里范围内放飞家鸽等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及升空物。

二、为避免吸引鸟类栖息觅食,禁止在上述范围内设置露天垃圾堆放场、养殖场,禁止随意开挖池塘,向沟塘倾倒垃圾。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违规设置垃圾场、养殖场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三、禁止在上述范围内擅自放飞热气球、风筝、孔明灯、滑翔机、动力伞、无人机和其他低空物体。违规放飞的将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四、凡在上述范围内违反规定放养鸽子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整改,尽快将饲养的鸽子搬离以喀什徕宁国际机场跑道中心点为圆心、半径为6公里的范围之外。

五、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违者将根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飞行事故、致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喀什徕宁国际机场

2023年10月9日

原标题:《关于喀什徕宁国际机场周边禁止放飞家鸽等鸟类及升空物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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