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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最低生活保障政策问答
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低保)?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哪些途径可以咨询低保政策?
一是通过户籍所在地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二是拨打12345热线或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热线进行咨询;三是关注“乌兰察布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微平台”微信公众号或“蒙速办APP”了解相关政策。
低保应该去哪里申请?
凡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家庭,均可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或通过“乌兰察布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微平台”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办理。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也可以委托嘎查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低保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低保申请书、户口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赡养抚养义务人的身份证、家庭成员有重病或慢病患者的需提供诊断书、报销凭证及病历;家庭成员有残疾人员需提供第二代残疾证;家庭成员有在校学生需提供在校证明。
申请低保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怎样认定?
家庭成员必须是长期共同居住且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下列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低保是否有年龄限制?
低保没有年龄限制,但在测算家庭收入时,会根据年龄划分的劳动力系数进行收入核算。
城乡低保标准如何确定?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按照《乌兰察布市城乡低保综合认定实施细则》确定的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实际差额分档计算。
城乡低保多长时间发放一次?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按月发放,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低保家庭银行账户中。
子女什么情况下不计赡养费?
子女或其长期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患重特大疾病(本办法规定的病种)的;
子女是残疾人的;
子女患有精神障碍的;
子女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
子女是在校学生的(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
子女为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的;
子女是现役军人的;
子女是未成家(离异、丧偶除外)且无固定工作的;
子女是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无劳动能力的;
子女是强戒、在押或服刑人员(含保外就医、监外执行)。
符合低保条件的办理时限?
低保审核确认工作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发生公示有异议、人户分离、异地申办或者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难度较大等特殊情况的,延长至45个工作日。
办理低保后如何进行生存认证?
2021年8月起,我市开始实施低保对象生存认证系统月认证制度。在享低保户必须在当月的20日以前完成生存认证,有无法独立完成的可以去就近的社区或村委会帮助认证,如当月未完成认证的将立即停发当月低保金,所停低保金不予补发,待完成生存认证后恢复低保。
违规骗取低保资金会受到哪些处罚?
依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十八条和六十九条规定,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工作日 9:00—12:00 14:30—18:00▍信息来源:乌兰察布12345
▍编 辑:李 宁
▍审 核:孙存瑞
▍投稿邮箱:sdxrmt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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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政策解读】最低生活保障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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