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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偷拉椅子致同学颅脑重伤!巨额治疗费谁来承担?

2023-10-25 07:5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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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之间开玩笑

抽走了同学的凳子

导致对方坐空后严重受伤

巨额的治疗费用

谁来承担呢?

近日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开了案件审理详情

初中生被同学偷偷拉开座椅致重伤

法院判决父母赔偿10万余元

十二岁的小杰(化名)与思思(化名)均就读于广州某中学初一年级,系同班同学。

2021年9月某日午休,思思从座位起身与前座同学交流,小杰路过思思座位时,突起“玩心”,便偷偷将思思的椅子往后拉出一定距离。思思坐下时不慎坐空并仰倒,后脑勺碰到凳子并着地不起。其他同学见状帮忙将其扶起,并送至校医务室。

摔倒后,思思称出现头部疼痛、视物模糊等症状,学校迅速通知双方家长并将其送至医院治疗。

之后数日内,思思多次前往多家医院门诊就诊并住院治疗,先后被诊断出颅脑外伤、视物模糊、双目视神经挫伤等。

事故发生后,小杰父母向思思父母支付了部分治疗费用。后思思父母因与小杰父母及学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以思思名义将小杰及其父母、学校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

小杰父母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思思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0万余元。

小杰及其父母不服,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法官谭海云表示,本案系侵权责任纠纷。医嘱病历可证明思思的损害是因小杰的侵权行为所造成。因此,思思出现疼痛、视力下降、视物模糊等症状与小杰拉椅子的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故思思因小杰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全部损失应由小杰承担。

本案中,小杰做出侵权行为时已12周岁,对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当其拉开思思椅子时,已明知该行为会给他人带来伤害,却仍然为之,存在过错。小杰该行为最终导致思思摔倒受伤并产生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思思因小杰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全部损失应由小杰承担。

因小杰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由小杰的监护人即其父母承担,法院依法认定小杰及其父母向思思赔偿10万余元。

而关于被告中学在本次事件中

是否存在过错,

是否应对思思因该事件产生的损失

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

法院认为,事发前,思思和小杰所在的学校通过制定相应的工作安排及日常规则细则、做好入学纪律教育、在教室张贴行为准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开展文明班级评比等多种方式提升学生安全文明法治意识,足以见得学校在平时已尽到纪律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职责。

事发时为午休时间,虽然每层楼仅由一名教官管理,但中学生入学时均已年满12周岁,具有一定的规则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并且学校老师在事发后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到校处理及陪思思就医。因此,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在本案中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原标题:《初中生偷拉椅子致同学颅脑重伤!巨额治疗费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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