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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长沙!儿子玩耍不幸落水,母亲跳入水中施救不幸溺亡
据不完全统计
在青少年意外伤害致死的事故中
淹溺事故堪称“第一杀手”
而儿童溺水救援
导致救援人员身亡的事故
也不在少数,令人揪心
10月27号中午
家住长沙湘江新区莲花镇
龙台村的王先生(化姓)接到电话
称其妻子和孩子
不幸落入家附近的水渠中
王先生赶到现场后得知
孩子已被附近居民救起
但妻子却没了踪影
▲事发地“她带小孩去剪头发,在回来的路上,可能是小孩子在玩耍,捡石头想往水里丢,一丢可能就在那边失足掉下去,我老婆可能一着急就跟着跳下去了。她不会游泳,但她作为一位妈妈,看到自己小孩掉下去了,肯定脑袋里面什么都不想了,直接下去救。”王先生说,这条水渠旁的公路是平时进出村的必经之路,三岁大的孩子平时也常在水渠边玩耍,但没有想到这次却出了意外。
事发时,张先生恰巧开车路过
当发现异常后
张先生立即下车跳入水中施救
▲张先生讲述救人经过“我开车经过的时候看到菜就放在路边,一个小孩子趴伏在水中间,我当时衣服鞋子都没脱,赶紧下去,抱到手里之后小孩子已经不知道说话了,手抓得很紧,我是把他顶在头顶上,顶上来的。”据张先生回忆,当时救人时并未看到王先生妻子的身影。
男孩被救上岸后一段时间
周边群众才意识到
孩子母亲可能也在水中
随后大家将孩子的母亲救上来
王先生表示当自己赶到现场后曾试图对妻子进行抢救
但是妻子溺水时间已经太久
做心肺复苏、做人工呼吸
都已无法挽回妻子的生命
通过当地公安现场调查判断此次孩子与家长落水为意外事故
王先生的孩子经过抢救
已经度过危险期
目前仍在医院住院治疗
生命的逝去令人心痛!家长的看护和安全教育
是孩子最好的“护身符”
溺水通常发生在很多情形下
各位家长务必要熟记
为防止溺水事故发生“六不准”“四不要”
一定要牢记
↓↓↓
防溺水“六不准”
1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
不准在无成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
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防溺水“四不要”
1
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
2
不要在设置有警示标识的水域游泳。
3
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和野外水源游泳。
4
不要在上下学途中和假期在水源周边戏水。
逝者已矣,在此次事故中
不只小孩溺水牵动大家的心情
母亲的救援最终变成悲剧
更让蓝叔潸然泪下
遇到溺水事故,很多人第一反应
是跳下去将溺水者带回
但因此酿成的事故也屡屡发生
10月17日17时许,来自湖南邵阳曾维龙驾车经过广东省珠海市南屏钢便桥时,忽然看到一年轻男子从南屏大桥翻越围栏跳入前山河中。曾维龙立即将车停在路边,将身上的手机和钱包交给准备救人的外卖骑手。他只脱了鞋子,连衣服都没来得及脱,便奋不顾身地跳入河中,向落水男子游去。
当落水者漂到钢便桥中间约20米左右,曾维龙抓住了他,游回中途时,因水情复杂,体力消耗巨大,等到骑手在河岸边找到游泳圈,并迅速套上游泳圈跳到河里,奋力朝曾维龙与落水者游去时,曾维龙和落水者突然沉入河中。当日23时许,珠海蓝天救援队在南屏钢便桥附近找到2具遗体,经家属辨认,确认死者分别是曾维龙和落水男子张某。
第一反应很重要掌握正确的救援方式
可能结果也会变得不同
最后希望大家跟随视频中的消防员
共同学习溺水救援的方式
也希望同样的悲剧不再上演
原标题:《事发长沙!儿子玩耍不幸落水,母亲跳入水中施救不幸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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