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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兰州大学榆中校区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

2023-11-07 15: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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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各师生员工、广大校友:

为积极落实兰州大学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做全做强榆中校区,做精做优城关校区”的总体要求,生动展现榆中校区建设发展面貌,记录校园各类景观,展现师生学习、工作与生活的精神风貌的各类场景,为全校师生、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展示摄影技能的机会,搭建提升审美力、激发创造力的平台,经研究决定,举办兰州大学榆中校区摄影大赛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与兰大更合拍”——兰州大学榆中校区摄影大赛

二、活动时间

1.参赛作品提交时间:即日起至11月20日

2.作品评审时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3.作品展览时间:12月上旬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兰州大学榆中校区综合办公室、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共青团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兰州大学摄影协会

四、参赛对象

全体师生、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

五、作品要求

1.作品要紧紧围绕主题,内容健康向上,突出展现兰州大学榆中校区的各类景观,以及榆中校区师生学习、工作与生活精神风貌的各类场景等。

2.作品必须为一次性原创拍摄,不接受拼接、拼图或AI作品。参赛者可对作品进行适当的后期调整,在不改变照片内容的前提下,对照片的锐度、饱和度、对比度、曝光曲线、白平衡和色彩平衡等作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挖补、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处理。

3.作品格式及要求:投稿作品包括单幅或组照(每组限5幅),JPG或JPEG格式。单张照片大小 5M 以上,最大不超过20M,300 分辨率,长边5000像素以上。

4.作品上不得有任何标注、文字、水印。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30名。

七、其他事项

1.参赛者均需实名参加,作品须为原创,由参赛者独立或合作完成,对报送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作品涉及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2.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对参赛及获奖作品,以复制、发行、展览、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不付稿酬。

3.对于违反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4.凡参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本通知之所有规定,主办单位具有最终解释权。

5.请于11月20日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将参赛作品发送到指定邮箱:lzusyxh01@163.com。邮件主题及作品压缩包范例:单位/学院-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名称。

联 系 人:刘老师、李正阳同学

联系电话:

0931-5292560

17393149649/15609459256

内容来源 |兰州大学新闻网

编辑 | 王文彬

责任编辑 | 彭倩

原文链接 |关于举办兰州大学榆中校区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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