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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一次了】楼上漏水楼下遭殃 法官悉心调解化解邻里纠纷

2023-11-15 16: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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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供暖季来临,房屋漏水也成了困扰邻里关系的一个大问题。往往是漏水的无奈,被淹的吃亏,有的闹到不欢而散,甚至诉诸法律。近日,安国法院淤村法庭就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楼上水管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做到案结事了的同时,也维系了邻里关系。

在这起案件中,原被告是楼上楼下的邻居,楼上长期不住人,供水配件老化后导致漏水,楼下则是小马夫妻二人刚买的新房,装修好入住不久。一天夜里,在二人熟睡的时候,突然感觉有水滴到身上,随即起身查看,这才发现屋顶漏水,更严重的是地上的水已经把卧室、餐厅、厨房等多处墙皮和家具浸泡。由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下,夫妻二人将楼上住户起诉至法院。

主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两家是楼上楼下的邻居,我们本来也不想闹到法院,可是楼上漏水实在是太严重了,收拾屋子里的水我们都费了很大劲儿,更别说我们房子是新装修的,家具也都是新的了。”“房子漏水我也是很无奈,再说了我也不是不管,看看能不能少赔点。”在充分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后,法官通过案件分析,告知双方须经过司法鉴定才能确定赔偿金额,如果进行鉴定,将会大大增加诉讼成本。就原告而言,需先行垫付鉴定费用。就被告而言,如若确定是由于他的过错造成的财产损失,将由其承担鉴定费用,这样他需要赔偿的金额也将大大增加。而且原被告本来就是邻居,大家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不如尽最大的可能调解起来,以和为贵。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000余元,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寄语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我国自古也有七尺巷的美谈,当邻里之间发生矛盾纠纷时,双方一定要心平气和的去解决问题,切不可意气用事,伤了邻里之间的和睦。最后法官温馨提示,家里长期无人居住时,请一定要关好水管,并定期检查维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供稿:田 勇

原标题:《【一件事一次了】楼上漏水楼下遭殃 法官悉心调解化解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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