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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24个制剂纳入医保!12月1日起执行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人社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符合条件的209个治疗性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中我市有玉林市中医医院、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两家医院的24个制剂纳入。
此次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制剂,来自全区的20家医疗机构,其中玉林市中医医院共有15个制剂上榜,如棒柄花叶清肝胶囊、清脑化瘀胶囊、陈夏化痰合剂、苁蓉壮骨胶囊等;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共有9个制剂上榜, 如骨疏宁片,正骨1号片、2号片、3号片,跌打热敷散等。
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制剂严格按照药品类别支付,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按乙类支付,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区分甲、乙类。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制剂原则上在配制的定点医疗机构本院临床使用;紧密型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配制的医疗机构制剂,在本医联体内调剂使用的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符合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调剂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据悉,这是广西首次统一医疗机构制剂目录政策。该政策自今年12月1日起执行,各统筹地区有关医疗机构制剂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政策同时废止。今后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采写丨记者 唐雪萍
原标题:《玉林24个制剂纳入医保!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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