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影视剧的制片人和制作者有何区别?

2023-11-28 15:0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字号

【原创】文/汐溟

影视剧的制片人和制作者都参与影视剧的制作,二者有何区别?

制片人是个职务概念,同导演、编剧、摄影一样,是参与影视剧的创作,为影视剧的拍摄制作提供智力性劳务的主体。制片人隶属于制片管理组,其选择和聘任由影视剧的主控方、主投资出品单位决定。

制作者也被称为制片者,是个版权概念。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即版权)由制作者享有。影视剧的制作者,是对影视剧投资,组织拍摄制作,报审并发行的主体。制作者的主要工作是完成影视剧的拍摄制作,这也是其享有影片版权的主要依据。因其对影视剧出资,且直接参与并完成影视剧的制作,承担影视剧的商业风险和法律责任,因此,影视剧的著作权应由其享有。

简单的理解就是,制片人为制作者打工,制作者是制片人的老板。

因为参与影视剧投资和拍摄的可能有多家主体,因此,影视剧的制作者并不限于一家主体。

制片人和制作者的身份认定都以影视剧署名为基础,参考合同确认。影视剧署名对制作者身份有推定作用,如制作者对此否定,可以合同约定内容予以证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