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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精神药品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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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精神药品知多少
2023年7月1日起,按照国家规定,曲马多复方制剂、依他佐辛、吡仑帕奈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2023年11月1日起,上海市规定:所生产出厂和进口的曲马多复方制剂、依他佐辛及吡仑帕奈必须在其标签和说明书上印有规定的标识。
事实上,我国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在近几年持续扩容,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瑞马唑仑等药品相继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那什么是第二类精神药品?关于第二类精神药品,我们公众又必须知晓哪些知识,在这里我们做简单的介绍。
什么是第二类精神药品?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根据人体对精神药品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健康的程度,可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严格,且在门诊患者中不经常使用,公众日常接触较多的是第二类精神药品,最为常见的是治疗失眠的药物。
第二类精神药品滥用的危害该类药物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服药后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嗜睡、头晕、乏力、有成瘾性等;长期使用后,停药可能发生撤药症状,表现出激动或者忧郁。
患者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可自行加量服用或突然停药,如需停药,应逐渐减量。严重的药物滥用不仅危害患者自身健康,也会滋生一些贩卖国家管制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影响社会稳定。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和运输等活动都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由通过相关培训和考试,获得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权限的医师开具,同时必须使用专用处方。
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慢病或者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需要在处方上注明理由。
取药需实名认证
为了及时发现药物非法滥用等违规行为,上海市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医疗机构发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含麻黄碱制剂等特殊管理药品时,需对患者或者代领人进行实名认证,使用人脸识别设备进行实名登记。
设备支持身份证、社保卡(芯片卡)、电子医保卡、随申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方式,患者到医院取药时一定要带好上述证件,以便药师进行实名认证操作,如果是帮他人带领,一定同时带好患者本人和代领人的证件。
作者:王益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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