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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八闽】院长带队执行攻坚,多方参与助力执行
10月23日上午,龙海市法院开展《亮剑八闽——福建法院院长带队执行攻坚》网络直播活动。

随着院长一声令下,执行行动正式展开,执行队伍集结出发前往第一个执行案件现场。




案情简介
本案中,龙海市榜山镇某家具加工厂因仓库破损导致不能储藏货物,2016年9月15日雇佣严某鹏、严某勇、朱某芬的家属严某联进行仓库破损维修。家具加工厂未能提供安全工作环境致使严某联在工作过程中从高处掉下来,严某联当场死亡。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龙海市榜山其沧家具加工厂应赔偿申请执行人229125.89元,其已垫付80000元,可以抵扣。目前被执行人还需偿还申请执行人140000元左右,在法院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多次口头表示会偿还,但是实际并未履行,今天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案情简介
本案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案件标的6万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所有的轿车已被法院冻结过户,但未实际扣押。今天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指挥中心通报已跟踪到车辆行踪,现在执行队伍将前往车辆所在地,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进行扣押。


现场,法警拉起警戒线
突发:被执行人女儿居住在房屋内。经过沟通,被执行人女儿同意离开执行现场


室内物品移交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代为保管

根据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本案被执行人郑某标应返还郑某达在龙海市颜厝镇路边村一租赁房屋,但被执行人拒不腾空返还且下落不明,今天法院依法强制腾房,并由公证人员到场进行公证。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见证执行


院长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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