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普法课堂】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 法院能否强制执行

2023-12-13 17: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

法院能否强制执行?

在日常执行中

为了保证被执行人基本的生活

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

法院不能强制执行

但是现实生活中

确实有被执行人以此为借口

逃避执行

对于这种情况

法律是否有规定

去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呢?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

即使是“唯一住房”

仍可被强制执行呢?

今天的新法实践课

就通过三个小情景问答

告诉你“名下唯一住房”

到底能否被执行

新法课堂

01

小张因投资失败欠款300万元,为筹款还钱,将本有的一套260平米的市中心大平层低价出售,仍有15万欠款未付清。现一家五口居住在一套55平米的老旧小区内,该房产能否被强制执行?

不能

小张作为被执行人,将自己名下原有的高价值房产变卖并积极还款,五口人蜗居在55平米的老旧小区中,不对其房产进行强制执行是对小张家庭基本生活的保障,也是司法温情的体现。

02

阿豪从事房地产生意,拖欠他人工程款50万元且拒不还款,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干警查询,阿豪名下仅有一套房产,但位于本市知名景区内,建筑面积达到600余平米,全屋使用高级定制家具及顶级家电。经调查,阿豪未婚,平日一人居住,该房产能否被强制执行?

可以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小阿豪名下虽仅有一套房产,但该房产无论从面积、装修、价值等方面考量均超出“保障基本生活”的一般认知,也有悖于该项规定的初衷。

03

老贾借款投资玉石失败欠款五十余万元,为逃避执行将名下三套房产中的两套过户给自己的一双成年子女,名下只留有一套单身公寓,该房产能否被强制执行?

可以

在这两种情况下,被执行人名下虽仅有一套房产仍可被依法执行: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让其名下的其他房产的;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的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老贾将名下房产转移给子女,子女对老贾有赡养义务且名下均有房产,因此即便本人居住的单身公寓是老贾的“唯一住房”,仍可被依法执行。

法官提醒

唯一住房不能成为被执行人阻却执行的理由。执行实践中,对于唯一住房的执行已有明确法律规定,若房产明显超出“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或通过转移财产等手段造成“名下只有一套房产”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法条链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一套住房:

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的必需的居住房屋的。如对被执行人有赡养义务的子女名下有房子能保障被执行人居住的。

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让其名下的其他房产的。如被执行人本来有房产,但是为了逃避债务,转让、转移自己名下的房产,造成了只有一套房产。

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以及所扶养家属提供了可供居住的房屋。同时,该规定还提供了一个选择性的方案,即申请执行人同意按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的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5至8年租金的。

如果执行依据本身就是交付居住的房屋,法院必须按照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内容执行。但是考虑到被执行人需要另外租房子,可能要有一个周转期,所以给予3个月的宽限期。

转自:豫法阳光

原标题:《【普法课堂】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 法院能否强制执行》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