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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鼓励遗体器官捐献,弘扬人间大爱善行

2023-12-14 17:20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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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离世后捐出眼角膜,把光明传给需要的人”,类似的暖新闻,相信很多人都有所耳闻。过去十多年,随着临床医学的进步及相关法规制度的完善,尤其是2007年5月起《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施行,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同时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形势,需要在法律和制度层面作出新的回应。

特别是,2015年起,我国全面停止司法渠道作为移植供体来源,正式确认了公民自愿捐献成为唯一合法渠道。在此背景下,如何更好保障器官捐献的规范及分配的公平公正,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议题;另外,随着器官移植的需求不断增加,如何加快缩小器官捐献和移植的供需矛盾,同样越来越具紧迫性。

较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此次《条例》名称中新增了“捐献”二字,这一变化凸显了器官捐献的重要性。《条例》中的诸多内容,如要求强化对器官捐献的褒扬和引导,加强宣传,组织开展遗体器官捐献人缅怀纪念活动;规定患者的配偶、直系血亲等亲属曾经捐献遗体器官的,申请器官移植手术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排序等,都与此密切相关。

没有器官捐献,就没有器官移植。根据权威报告,去年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量5628例,较2021年上升6.75%。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在数量上已连续多年处于世界第二位、亚洲首位。但同时,每百万人的器官捐献率(PMP)仍不到4%,我国每年等待器官移植的终末期器官功能衰竭患者约30万人,而能够获得移植机会的“幸运者”仅在2万人左右。

因此,加强器官捐献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让更多人了解、生后参与器官捐献,或许就能拯救更多生命。《条例》对此作了精准呼应。

要让器官捐献赢得更多社会认同和参与,保障好器官获取与分配的公平公正是关键。《条例》在重申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之外,还细化获取器官前的伦理审查要求,规定获取遗体器官应当经2名以上器官捐献协调员见证;明确遗体器官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国家卫健委建立的分配系统统一分配。

器官捐献、分配和移植必须规范,容不得暗箱操作和灰色空间。修订后的《条例》明确,“国家卫健委定期公布遗体器官捐献和分配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这在提升器官移植和分配的透明度上,跨出了标志性的一步。此外,加大对非法买卖器官的处罚和追责力度,《条例》也作了进一步的规定。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是人间大爱善行。确保其规范化与法治化,不仅关系民众生命健康,关系生命伦理和社会公平,也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将加快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的规范化、法治化进程,更好造福全社会。

    责任编辑:甘琼芳
    图片编辑:施佳慧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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