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2024年3月起,内蒙古的食品小作坊、小摊贩都要“按新规矩来”

2023-12-22 18:0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12月21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3年1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一修订的必要性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宁云飞介绍,随着国家机构改革、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新业态的不断涌现发展,部分规定已经不适应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如缺少对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及混业经营的监管内容,登记证没有有效期限,对违法行为的情形及处罚的规定不完善,导致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出现违法行为时处罚难、执行难等问题,迫切需要修订相关内容。

二修订中着力解决的问题

1.扩大了适用范围

本次修订将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纳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监管范围,填补了我区小规模食品经营业态的监管空白。

2.增加了网络经营相关内容

按照“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增加了网络食品经营条款,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可以从事网络食品经营,食品摊贩可以网络销售自产食用农产品,使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从事网络经营有法可依,同时满足了网络销售与购买的客观需要。

3.明确了生产经营者责任和政府及部门服务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聚焦“四个最严”要求,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强化了政府和部门的服务职能,明确了行政机关实施登记备案的时限,并规定实施登记备案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费用,监督抽样检验应当支付样品费、不得收取检验费用和其他费用等内容。

4.建立完善了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和主体责任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强化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的场所环境要求、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食品信息和标签管理要求,加强了对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的管理,完善了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5.明确设定了法律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定了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降低了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的处罚幅度。

原标题:《2024年3月起,内蒙古的食品小作坊、小摊贩都要“按新规矩来”》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