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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发文: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澎湃新闻记者 赵实 通讯员 王力可
2018-10-29 19:4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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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10月29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该委已于近日专门发文,对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家庭资格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其中明确了违规转租家庭查处标准,5年内不允许该家庭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及共有产权住房。与此同时,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关于公租房转租转借的其他综合治理措施,后续还将有相关文件出台。

北京市住建委明确提出,经调查核实,家庭确有违规使用行为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可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取消家庭各类保障房(含公租房补贴、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停止发放租金补贴,退回承租住房,并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将取消该家庭各类保障房资格的信息记入不良信息档案,自取消资格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允许该家庭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5年后再次申请且取得备案资格的,应以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为主。

同时还将对住房保障家庭警示教育。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各公租房产权单位(运营管理单位),在办理公租房入住手续时,要书面告知保障家庭遵守公租房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转租、转借公租房,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条款。

北京市住建委要求,各公租房产权单位要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政策宣传栏、举报箱和公示牌,公示牌应写明“本小区(楼栋)为公租房,严禁转租、转借,违法必究”等字样,同时要公示项目产权单位、管理单位、负责人及举报电话等内容。产权单位应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引导保障家庭合法合规使用房屋,共同抵制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行为。

另外,北京市住建委还要求,北京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对违规转租、转借家庭的处理决定,包括家庭信息、处理依据和处理结果等,应在公租房小区宣传栏并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或媒体公布,加强社会监督,并将有关信息同时抄送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家庭实施联合惩戒。

    责任编辑:蒋子文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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