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赃物与被盗现金的冠字号一致,检察官比对物证让窃贼当庭低头

澎湃新闻记者钟常宇 通讯员 余检
2023-12-25 14:3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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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盗取大量首饰和千元现金后被抓,警方在其住所查获涉案赃物,但窃贼拒不认罪。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2月25日从杭州余杭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检察官取证证明,嫌疑人身上现金系被害人所有。法院日前以盗窃罪判处嫌疑人孙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

2021年6月27日,余杭的李先生到派出所报案称,他家里的119件首饰和5000元现金昨晚被盗,损失超过19万元。经查,外地男子孙某某在上述时间段内在案发地附近出现,有作案嫌疑。几日后,警方搜查孙某某住所时发现,房间里有手套、电筒、现金等物品,卫生间集成吊顶上方藏有5个塑料包装袋,里面装着大量首饰。这些首饰正是李先生丢失的。孙某某被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但他表示自己没有盗窃,身上的钱都是从老家带过来的,住所内的金器首饰也不知道是谁放的。

2022年9月28日,案件被移送至余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发现,虽然现有证据将嫌疑指向孙某某,但案发现场没有监控视频,也没有提取到任何指纹痕迹。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也未能拍摄到孙某某进出受害者家中的画面,扣押的赃物又是在孙某某的租房中搜出,仅凭现有证据无法形成严密证据链。

人民币上有冠字号,具有唯一性。检察官决定将案件的突破口转移到现金上。警方在扣押的赃物中发现了大量100元面额的人民币,而被害人报损的现金也都是100元面额的。经过比对被扣押的人民币和被害人被盗的人民币,检方发现其中有人民币的冠字号是一致的,即证明受害人失窃的人民币在嫌犯的身上和包中。

2023年2月,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孙某某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孙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盗窃大量金器首饰与人民币现金的事实仍极力否认。承办检察官当庭出示了核心证据——被盗现金的“冠字号”核对情况,被害人陈述及取款记录。孙某某无法给出合理解释,终于低下了头。

    责任编辑:谢春雷
    图片编辑:金洁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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