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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课堂丨兄、姐对失去双亲的弟、妹是否有扶养义务?第三十八期(总第六十期)
2024-01-03 16: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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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一句话说法
经死亡或无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判断兄、姐对弟、妹是否有扶养义务不能一概而论,要区分情形对待。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兄、姐对弟、妹有扶养义务:一是兄、姐已经成年,具有负担能力;二是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三是弟、妹尚未成年。反之,兄、姐对弟、妹无扶养义务。
原标题:《法律课堂丨兄、姐对失去双亲的弟、妹是否有扶养义务?第三十八期(总第六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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