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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赵巷一住办地块27236万元成交,须引入一家符合新能源产业导向企业

澎湃新闻记者 庞静涛
2024-01-05 17:47
来源:澎湃新闻
地产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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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土地市场消息,1月4日,上海虹泾鑫聚置业有限公司以27236万元的底价竞得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盈港东路北侧B3C-01地块。

盈港东路北侧B3C-01地块区位图。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规划为租赁住房、办公楼用地,东至佳旭路,南至盈港东路,西至规划河道,北至佳杰路,出让面积31780平方米,容积率2.5,计容面积79450平方米,起始价27236万元。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中的商务办公地块内须引入一家符合新能源产业导向的企业,且地块内须建设一处下沉式露天广场,并向社会开放;商务办公项目必须按规划批准的建筑物使用性质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设施设备,改变房屋规划用途为居住,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项目。

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建设项目在交付土地后12个月内开工,在交付土地后48个月内竣工。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出让文件明确了自持条款,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100%(计1589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保障房等物业外),以上自持面积须用于租赁;同时,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50%(计3178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物业。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涉及的四类住宅组团用地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方案设计应严格执行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沪住建规范联〔2022〕2号)第八条户型标准的要求:房型设计应以中小户型为主,70平方米以下户型住房建筑面积占项目住房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低于70%。本合同项下宗地项目中整体持有运营、租赁对象确定、租赁价格确定等重大决策事项由区房管部门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

同时,根据《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沪住建规范联〔2022〕2号),该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90个工作日内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项目认定。如拒不办理项目认定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责任编辑:王杰
    图片编辑:张同泽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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