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国家药监局:6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包括三款婴儿霜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2024-01-08 19:16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质量观 >
字号

国家药监局1月8日发布公告,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委托方为广州市康采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受托方为广州美淳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脸面祛痘维肤膏等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被检出使用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产品分别为:

1. 好脸面祛痘维肤膏,被检出不得添加的特比萘芬。

2. YULYNA虞琳娜炫色指甲油Z19,被检出不得添加的1,2-二氯乙烷。

3. 玫丽盼婉黛风染发膏7-srMP号(配合婉黛风双氧乳6%使用),被检出不得添加的2-氯对苯二胺硫酸盐。

4. 百萃宁婴儿保湿修护霜,被检出不得添加的卤倍他索丙酸酯、氯倍他索丙酸酯、赛庚啶。

5. 爱无可及婴儿草本益肤霜,被检出不得添加的特比萘芬。

6. 诺必行婴宝护肤霜,被检出不得添加的特比萘芬。

公开资料显示,“特比萘芬”是一种广谱抗菌药。“1,2-二氯乙烷”是一种机化合物,主要用作溶剂、萃取剂、熏蒸剂、洗涤剂等,具有易燃、高毒的特性,并对眼睛及呼吸道有一定的刺激等危险性,为可疑致癌物,世界卫生组织将1,2-二氯乙烷列入2B类致癌物清单中。“2-氯对苯二胺硫酸盐”是对皮肤接触有害的化学品,还可造成严重眼刺激,吸入可引起呼吸道刺激。“丙酸氯倍他索”“氯倍他索丙酸酯”都是激素药物。赛庚啶是一种抗过敏药物。

    责任编辑:崔烜
    图片编辑:蒋立冬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