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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怕了!你殴打公交司机时,死神在静静围观……(内附视频)

2018-11-02 18:0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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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上午10时8分,重庆市万州区一辆公交车与一辆小轿车在万州区长江二桥相撞后,公交车坠入江中。

11月2日上午,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因新闻通气会公布事故发生原因:系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网友留言

事故原因发布后,网友纷纷后台留言:

有网友表示干扰驾驶员正常行驶的行为必须严惩……

有网友表示车上的其他生命太无辜……
有网友表示引以为戒,控制情绪……
有网友表示要普及公共交通工具司机座位的隔离装置……
↑检察日报网友评论↑

悲剧的发生总是令人无比痛心。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梳理发现,公交车上与司机发生冲突导致车祸的事件并非个例,这些涉事人员也都受到了惩罚。

坐标:北京

时间:2018年10月29日

图片来源:@丰台警事

10月29日上午,北京一辆678路公交车上,一位女乘客称自己坐过站,要求司机停车。司机因车辆已驶出公交站,拒绝了她的要求。这位女乘客突然用手提的整箱牛奶击砸司机的手部。公交车司机在躲闪中,导致车偏离正常行驶方向,紧急刹车后,仍与左侧车道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剐蹭。

目前,女乘客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北京市丰台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坐标:安徽芜湖

时间:2018年10月26日

图片来源:@芜湖平安弋江

10月26日,安徽省芜湖市一男子招手拦公交车,司机未停,该男子竟“打的”追出四站路,提前在公交车站等待该辆公交车司机进站,冲上车打了司机。

在芜湖市中山南路派出所民警的教育下,打人男子为自己的冲动行为后悔不已,他诚恳地向公交车司机道歉,并拿出2500元对被打公交车司机进行了赔偿。

坐标:湖南衡阳

时间:2018年4月20日

图片来源:新闻晨报

2018年4月20日上午,一辆由湖南衡阳驶往长沙的长途大巴在途经湘潭昭山收费站后重新驶回高速。此时,大巴车上发生了惊险一幕。一名中年男子突然冲向驾驶室,与司机发生争执,朝其怒吼,情绪十分激动。随后,他竟然伸手抢夺方向盘!多亏司机牢牢把握住方向盘,但还是可以看出车辆摆动很大。这时,杀出一名乘客,飞起一脚猛踹男子,将其行为制止,快速化解了险情。

最后,司机在下一个服务区报警,该男子被移交派出所。

坐标:福建福州

时间:2017年11月26日

11月26日下午2点多,在福建省闽侯县尚干镇一座临近公交站的小桥上,一辆闽AYE530公交车正在行驶过程中。一名乘客想要在非站点下车,司机拒绝了他的要求。被司机拒绝后,该乘客竟伸手拉扯司机,导致公交车突然失控,撞上桥上的护栏,车头探出桥面,险些坠桥,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目前,该乘客已被警方行政处罚。

殴打公交车司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我们不难发现,在上述事件中,警方均有介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通报中就提出,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互殴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

遇难乘客的赔偿谁负责

在这场灾难中遇难的乘客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同样成为公众关注焦点。

记者查阅了2017年5月1日颁布的《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该《规定》指出:运营企业应当制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运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等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驾驶员、乘务员等从业人员在运营过程中应当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有律师表示:司机的过错、民事责任应由公交车公司来承担。遇难乘客家属可以以生命权、健康权受侵害向公交公司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当然,赔偿问题还涉及不少相关法律法规,期待在法律的框架内顺利解决,让逝者安息。

生命只有一次

不要让冲动危害自己及他人的生命。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

一定要遵守规则,珍爱生命!

检察日报社全媒体采编中心出品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丰台警事微博芜湖平安弋江微博

漯河公安北京青年报新华社新闻晨报华商报

视频|新华视点

文字|史绍丹孙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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