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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惊险一幕:两男子边开车边燃放“加特林”烟花

澎湃新闻记者 杨佳吟 通讯员 余婷婷 黄海平
2024-01-11 16:0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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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表妹婚礼时没来得及放烟花,竟在回程的高速公路上向车窗外燃放“加特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月11日从台州高速交警获悉,驾驶员王某和同车放烟花的刘某因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受到交警严厉的批评教育,案件移交辖区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2日夜里,台州高速交警二大队警员在视频巡查中发现,S9苏台高速括苍附近路段出现一辆边行驶边放烟花的轿车,车辆行驶缓慢,坐副驾驶位的人手持小版“加特林”烟花沿路燃放,后车小心翼翼地与其保持距离。

民警立即联系该车驾驶员王某和副驾驶室人员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据了解,当天王某和刘某到台州椒江区参加刘某表妹的婚礼,其间刘某妻子有急事催他回杭州,两人只得一起返回,此时还未到放烟花的环节。出发前,他们从邻居小孩那里拿了小版“加特林”。回程中,王某驾车缓行,刘某坐在副驾驶位上朝车窗外放烟花。接到交警电话后,两人停止放烟花,赶到交警部门,交警对他们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据国务院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禁放时间、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以拘留。“在高速公路上边开车边放烟花非常危险,若遇上危化品车导致燃烧乃至爆炸,要负刑事责任。”交警表示。

    责任编辑:谢春雷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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