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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回应股东40亿离婚:不存在特殊设计,对金磊的管理工作无影响

澎湃新闻记者 李潇潇
2024-01-12 21:5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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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素茅”长春高新再回应二股东离婚案对公司的影响。

1月12日,长春高新(000661)披露了一份当天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对于近期公司二股东金磊离婚及股份分割比例相关情况,长春高新强调,相关事项的发生不存在特殊设计或特别考量。同时,此事对于金磊作为金赛药业总经理、主持金赛药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没有任何影响。

1月11日,长春高新曾公告,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磊的通知,获悉金磊与王思勉已通过协议方式办理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根据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金磊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001.41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份的7.42%,分割至王思勉名下,此前持股约8.56%。以11日股价计算,此次离婚分割股份价值超40亿元。

因离婚分割股权,这在部分投资者看来是变相减持。或受该消息影响,长春高新12日盘中一度跌超8%,最终收跌6.3%。1月12日早些时候,澎湃新闻记者曾以投资者身份联系了长春高新投资者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离婚是股东的私人行为,是上市公司没有办法控制的,市场猜测比较多,引发了一系列市场反应。

在最新披露的公告中,长春高新称,过去几年,公司面临着所处行业情况变化及企业自身转型发展的多重压力,金磊领导着金赛药业核心管理团队为了公司能够顺利转型付出了极大的努力,但也影响了家庭。

至于股份分割比例问题,长春高新称,是基于相关股东家庭成员情况,并考虑股东已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定向可转债未来可以转股数量等因素,在4名家庭成员之间进行的平均分配。

对于股东后续减持情况,长春高新强调,此次权益变动相关公告中,相关股东已经明确作出自愿锁定12个月的承诺,并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同时,根据目前最新监管要求,后续相关股东双方将持续共同遵守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规定;将合并计算股东身份,合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五条关于减持比例的规定,即持续共用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2%的减持额度,并分别履行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预披露义务。

长春高新的核心子公司是生产生长激素的金赛药业,而此次离婚案中的金磊正是金赛药业的“灵魂人物”。官网资料显示,金磊是金赛药业总经理,首席科学家,于1994年赴美留学,获得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药物化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创建长春金赛药业。金磊是国内生长激素研发的引领者和长效重组人生长激素的开拓者,在金磊的带领下,金赛药业分别于1998年和2005年推出注射用重组人生长激素和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打破了进口产品垄断市场的局面。2014年,金磊带领团队研制上市长效重组人生长激素并实现产业化。

根据此前公告,因离婚分割股权,金磊持有长春高新463.16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那么,金磊在金赛药业的工作是否会受到影响?

对此,长春高新表示,公司高度赞赏金磊的职业操守和工作能力,认可和支持金磊在金赛药业相关经营管理的具体规划和细节安排,集团公司层面没有调整金赛药业管理架构和经营架构的安排。此次股权分割事项,对于金磊作为金赛药业总经理、主持金赛药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没有任何影响。金磊将继续领导金赛药业推进实施后续的产业规划和企业发展布局等经营管理工作,同时也将持续提升核心管理团队经营管理能力。

长春高新进一步强调,金磊的前妻王思勉除在公司控股子公司金赛药业任董事外,未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实际上,除了近期的离婚案,长春高新此前因为生长激素集采也多次处于风口浪尖。对于长春高新的未来发展规划,最新的公告提到,公司将在努力确保生长激素产品业绩稳定增长的情况下,积极加强新业务的培育,推动产品国际化布局,持续降低单一产品依赖方面的风险。

对于研发投入及股东回报。长春高新表示,公司经营管理层收到相关投资者建议,并将根据发展规划、经营业绩、股东诉求等方面综合研究相关事项。

    责任编辑:王杰
    图片编辑:乐浴峰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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