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山西南禅寺工作人员阻游客拍摄文物引热议,闪光灯会损伤文物

澎湃新闻记者 朱轩
2024-01-15 17:12
来源:澎湃新闻
直击现场 >
字号

1月15日,有微博网友发视频称,山西南禅寺一工作人员阻止游客对文物拍照。视频中,双方发生争执,工作人员声称“禁止拍照”,游客则让工作人员“把法律规定拿出来”。

该视频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视频中寺庙内有“禁止拍照、禁止强光”的牌子,游客应该遵守;也有网友表示,并无明确法律法规表明游客不能对文物拍照,这种阻拦的做法不利于当地文旅业发展。

山西南禅寺 IC 资料图

据山西文旅融媒体中心公众号介绍,南禅寺历史距今1200多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寺内主要建设有山门(观音殿),东西配殿(菩萨殿和龙王殿)和大殿,组成一个四合院式的建设,大殿为中国现存最古老的一座唐代木结构建筑,寺中唐代雕塑精湛,堪称唐代雕塑艺术的珍品,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和艺术价值。

15日下午,忻州市文物局一名工作人员称,这方面归文旅局管理,他们(文物局)主要管理出土文物。

山西省文旅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涉及文物领域需要联系文物局了解。

山西省文物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有部分文物是不允许拍摄的,但具体情况不清楚,需要提供采访函才能接受采访。“后续会有官方发布。”该工作人员称。

2001年国家文物局曾经出台《文物拍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拍摄需经相关部门批准,但同时也表明,“文物收藏、研究单位为研究和保管工作需要所进行的拍摄活动,普通观众在对社会开放的文物单位所进行的纪念拍照活动,不在报批范围内。”此外,该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对公众开放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公开展出的文物,除因文物保护的特殊需要而另有专门规定及说明者外,参观者可以拍照留念。但参观者不得以收集资料为目的对文物进行系统拍摄,如有需要,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但上述办法目前已废止。2016年6月,国家文物局宣布废止《文物拍摄管理暂行办法》等12件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也取消了“馆藏文物拍摄许可”“文物保护单位的拍摄许可”“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但需要征得文物管理、使用、收藏单位的同意。

不过,知名文物景点仍会对能否拍照作出具体规定。据上游新闻报道,2023年5月,一则旅游博主拍摄敦煌莫高窟内文物的视频引发关注和网友举报。莫高窟景区相关负责人回应:“石窟内禁止游客任何形式的拍摄和录像,我们将加强安保巡查力度,并调查该旅游博主的视频内容。”

据“中国科学技术馆”官微介绍,虽然当前有很多证据显示,单纯的拍照行为并不会对文物造成伤害,但是拍摄时的闪光灯,对于珍贵的藏品来说,存在一定的风险。从理论上说,几乎所有光线都会对文物造成损伤,尤其是紫外线和红外线,能对器物表面造成结构性的伤害,促使其加速老化。

据民主与法制网2016年一篇报道,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与修复中心工作人员孙杰介绍,闪光灯含有紫外线和红外线,在曝光过程中会对文物造成伤害。不同文物的光敏性不同,“一般以三个梯度划分。像对光特别敏感的纺织品,照度应该小于50勒克斯(照度单位);对光较为敏感的骨器、壁画,照度应该小于150勒克斯;对光一般敏感的如不带颜料、彩绘的石刻,照度应该小于300勒克斯。”孙杰强调,闪光灯对文物的损害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文物一旦受到损伤是不可逆的,希望游客去博物馆参观时能遵守规定,要求不开闪光灯就一定不要开”。

    责任编辑:崔烜
    图片编辑:蒋立冬
    校对:施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