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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状告儿子儿媳支付“带孙费”,能获支持吗?
2024-01-18 17: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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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
孙某(男)带着6岁的儿子小孙
和李某(女)再婚
后两人常年外出打工
小孙一直由其奶奶马某抚养
长达十年之久
期间小孙上学、生活的所有开支均由奶奶马某负担
孙某和李某一分钱也没给过
后马某由于身体常年有病开销大
已无力负担
小孙的上学和生活开支
后经《百姓调解》栏目调解
孙某表示愿意每月支付
小孙生活费600元
但其一直未履行
马某无奈将儿子孙某、儿媳李某
诉至河南省登封市法院
要求其支付十年来的
抚养费共13万元
2法院审理认为
《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
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本案中
小孙系未成年人
孙某和李某作为法定监护人
对小孙负有抚养义务
且具备抚养能力
但两人婚后一直不管不问
既没有在生活上
对小孙履行照看义务
又没有在经济上
负担其日常生活开支
明显怠于履行抚养义务
既不符合法律规定
也有悖人伦道德
在二人有能力抚养却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
马某代为抚养长达十年之久
由此产生的抚养费
孙某和李某应予以给付
判决孙某和李某向马某
支付抚养费13万元
3
康 玄 登封市法院石道人民法庭庭长
抚养未成年子女
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只有对于父母已经死亡
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
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
(外)祖父母才有抚养义务
老人帮忙带娃
是基于对道义和亲情的考量
体现对子女及孙辈无私的爱
其付出应当被尊重和肯定
我们每个人都终将变老
不能理所当然地认为
老人是替子女
带孩子的“免费保姆”
原标题:《老人状告儿子儿媳支付“带孙费”,能获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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