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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前瞻|新媒体时代如何加强版权保护?民进上海市委拟提这些建议

澎湃新闻记者 栾晓娜
2024-01-20 16:16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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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日,上海市版权局发布了2022年度上海版权十大典型案件,涵盖了网络直播、体育赛事、图书、视听网站、游戏、计算机软件、音乐等多个领域。由此可见,新媒体时代网络传播过程中的版权侵权行为依然屡禁不止,不断呈现新的特性。

“新媒体时代人人都可能被侵权,人人都可能是侵权者时,对版权的保护应趋于严格而不是放松。”在民进上海市委看来,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新媒体版权环境,应进一步加强版权的法律制度安排和行政及司法保障,助推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战略性发展。为此,民进上海市委拟在今年上海两会期间提交一份书面发言,就此提出建议。

这份书面发言指出,近年来,传媒界和法律界就版权侵权问题展开了相关研究,其共性在于将微信平台版权侵权行为泛滥的认识,归因于原创鉴定难、短文易抄袭、作者多沉默和维权成本高等。这就从利益平衡的角度,使版权边界出现了谜之困惑,无法给出解决的路径。

民进上海市委认为,相关侵权行为主要有三种特性:

一是涉案人数众多,形成团伙式分工作案。伴随着互联网流量红利释放,网络游戏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私服”等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行为屡见不鲜。

二是版权侵权出现了多人“复制发行”。我国刑法虽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但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多人制售盗版书籍的行为,如何准确适用罪名是处理此类案件的关键,特别是对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复制发行”的理解。

三是侵权作品与原著存在实质性相似表达。近年涉案的密室游戏构成对《琅琊榜》小说改编权的侵害,就是典型的具备侵权作品与原著存在实质性相似表达特质。正确判定这类侵权行为,对于保护知名文学影视IP,促进密室剧本杀娱乐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上述问题,这份书面发言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具体建议:

第一,对我国《著作权法》所列举的“合理使用”的标准应予明晰。各国著作权法均限定了“合理使用”的范围,关于“合理使用”必须符合的条件即判断标准,首先,使用作品的目的及性质,须不具有商业性质或具有非营利性;其次,使用部分占据整体作品的比重;再次,使用部分能否会给具有版权的作品的价值或可能存在的市场带来影响。

第二,确定“法定许可”的适用情形。“法定许可”就是指按照法律的明文规定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有偿地使用他人作品,其实质在于将版权中的某些权利由一种绝对权转变为一种合理使用费的求偿权。我国《著作权法》第32条、39条、42条、23条分别规定了“法定许可”的情形,而关于新媒体环境中,网络转载是否能纳入到法定许可的规制范围,应该明确规定。

第三,应严格将“法定许可”限制在明确的“法定”范围内,以切实保护版权人的利益。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将信息传播功能推向从古至今的历史极致的当今,在“公众号”、“朋友圈”以有利于公众知情权和信息传播利益为名恣意侵入版权边界甚或核心的背景下,强调所谓利益平衡将使版权保护流于形式。

澎湃新闻记者获悉,今年上海两会期间,民进上海市委拟向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交1份口头发言、18份书面发言;10份集体提案和8份界别提案,内容涵盖教育、文化、出版传媒、科技、经济、医疗、民生及社会治理等各领域。上海民进的代表委员也积极践行“两个融入”,围绕城市建设、上海数字化转型、教育文化发展、民生问题等准备了建议和提案,体现了代表委员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担当。

    责任编辑:鞠文韬
    图片编辑:朱伟辉
    校对:施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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