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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诞辰150周年︱在医学院的毛姆,拿起手术刀也很灵巧

[英]赛琳娜·黑斯廷斯
2024-01-25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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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今天(2024年1月25日)是毛姆诞辰150周年纪念日。作家毛姆有着传奇的一生,在世就因为自己的文学创作功成名就。在英国作家赛琳娜·黑斯廷斯所著的《毛姆传》中,讲述了毛姆经历的早年坎坷、中年显达、暮年背叛,他的多段秘密恋情,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从事谍报工作的传奇生涯等。其中也包括毛姆青年时期在圣托马斯医院医学院学习的经历以及这对他创作生涯产生的影响。虽然毛姆还没开始就放弃了医生这个职业,他也因为后来的财务问题对此非常后悔,但他在这个过程中体味到了社会底层的人间疾苦,为自己的写作积累了素材,也在学习的过程中获得了自信。澎湃新闻经“理想国”授权,节选发布《毛姆传》中的这部分内容。

1891年7月,离家一年的毛姆回到白马厩镇,发现叔叔和婶婶明显不如以往了。两人年事已高。叔叔的头发更少了,身量也更宽了。婶婶精神委顿,身体一看就不好。毛姆当时不知道要做什么——职业作家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于是向叔叔征求意见。老牧师当然希望侄子进教会,不过连他也明白,口吃的侄子大概吃不了这碗饭。哥哥们步父亲的后尘进入法律界。查理加入了自家律所,打理巴黎分行,有哈利做他的副手。弗雷迪不久前进入了林肯法律协会。不过,法律工作同样需要口齿伶俐。他还咨询过亨利·毛姆的一位老朋友,问公务员前景如何,但对方劝毛姆不要去,理由是做公务员现在要通过竞争性的考试,已经不适合绅士去干了。毛姆又去伦敦找父亲当年的合伙人阿尔伯特·迪克森,后者安排他到法院巷的一间会计师事务所实习了几周。但是,这项工作无聊得要死,毛姆很快就回白马厩镇了。最后还多亏镇上的埃瑟里奇医生给他指了一条明路:学医,就在自己的母校圣托马斯医院。当时,毛姆已经到了只要能离开白马厩镇,任何工作都愿意考虑的程度。于是,经过几周的死记硬背,十八岁的毛姆于1892年10月3日进入了圣托马斯医院医学院。

毛姆

毛姆早就想要到伦敦生活了。从海德堡回来以后,他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厌倦白马厩镇的单调乏味。1892年8月底,苏菲婶婶去世,牧师官邸里的氛围愈加阴郁。去世前,她的身体不好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她去了德国的巴德埃姆斯,希望当地的温泉水能让她恢复健康,结果在那里去世。毛姆很喜欢婶婶,但他已经离家太久,对她的离去只有少许的悲伤。对一位十八岁的少年来说,丧期中的屋子不是理想的居所,彷徨的鳏夫更非理想的同伴。另外,毛姆也不想被勾起幼年丧母的哀绪,他迫切地想要逃离。从中学时代开始,他便向往着伦敦。在他的想象里,伦敦是一座有无限希望的城市。毛姆上学时有几个伦敦同学,他们吹嘘自己有多么熟悉伦敦的阴暗角落,毛姆听得津津有味。“他们讲起了伦敦街头入夜后的故事……聚在剧院大门口的人们,廉价餐厅灯火通明,酒吧里喝得半醉的男人坐在高脚凳上跟女招待攀谈,还有路灯下黑漆漆地看不清、一味找乐子的人群。”

《毛姆传(全本)》

这样的喧嚣场景在文森特广场11号——毛姆今后五年居住的地方——少有痕迹。文森特广场面积很大,建于乔治王时期,有一点破败,一侧面向遍布典当行,电车叮当响的繁华街道沃克斯豪尔桥路,紧邻西敏寺的泰晤士大堤,离国会大厦也不远。毛姆住在11号一楼,一室一厅,周租一英镑。卧室朝内,有一张窄窄的铁床、洗脸台和衣柜。客厅有一扇凸窗,前面是一排高大的法桐和广场围起来的西敏公学绿茵操场。毛姆的日常起居由房东伊莉莎·福尔曼太太照顾,福尔曼先生帮着擦鞋和保洁,还有一位年纪不大的女佣福洛瑞·约翰斯顿。福尔曼太太活力充沛,和善乐天,黄面皮,大大的黑眼睛,做得一手好菜,每日供应两餐,早餐很丰盛,晚餐比较朴素,以把房客照料好为荣。毛姆花了力气让小小的起居室舒适一些。他把壁炉蒙上摩尔毛毯,挂起厚厚的绿色窗帘,墙上还有一幅印刷出来的画,内容是一名含情脉脉的农家女孩怀抱曼陀铃花,是《伦敦新闻画报》圣诞特刊里宣传的特价商品。后来,随着品位的提高,他把这张低俗的画换成了苏荷广场买来的佩鲁吉诺、霍贝玛、凡·戴克画作复制品,是用美柔汀法制作的,每幅售价几先令。

医学院九点开始上课。每天早晨叫醒毛姆的都是房东太太在客厅生火时的吆喝声——“再不起来就没空吃饭啦,我做的饭可好吃啦”,隔着门都能听见。从床底下把铁皮浴盆拖出来洗个快澡,吃完早饭后,毛姆就要快步往大堤走。伴着马车往来的喧闹,他穿过兰贝斯桥上的早高峰人群,下桥后拐进兰贝斯宫路,这才来到圣托马斯医学院。放学回文森特广场的路上,他会买一份晚报,读到六点半开饭为止。晚饭吃完后,他就在餐桌上研读课本,写自己的东西,再到扶手椅上看一会儿书,最后上床睡觉。从周一到周五都很忙,不过,刚开学的几个周末比较空闲,孤身一人的毛姆就去逛国家美术馆,到伦敦西区溜达,饿了就在ABC吃顿简餐。大多数周六晚上,他都会去看戏。在美术馆排队时,旁边的人有时会找他搭话。不过,按照毛姆公开发表的早年生活记录,他总是以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方式回应对方。到了周一上午,他就会觉得松了一口气:总算可以回到规律的学习生活了。

圣托马斯医院是伦敦著名的教学型医院,始建于十二世纪,最初是救助生病穷人的一家慈善机构,七百年后仍然以公益为主。原址位于南华克区,拥有八座庄严的大型哥特式建筑,规模堪比一座小镇。后来由于铁路扩张而被迫迁往泰晤士河南岸的兰贝斯一带。1871年,宏大的新楼投入运营,维多利亚女王亲赴开幕式。弗洛伦斯·南丁格尔大名鼎鼎的护士学校就设于院内。南丁格尔的影响从护士学校延伸到了整个医院,确保了严格的医疗教学标准。医学院的大部分学生是五年的内外科联合专业,每年学费300英镑出头,冬季学期从10月到3月,夏季学期从5月到7月底。

头几个月上解剖学、生物学、物理学和化学课,毛姆觉得大部分都很枯燥。他老老实实地上课,用心记住了成千上万条知识点,购置了显微镜、桃花心木工具箱和一套希斯编的解剖学教材,还到散发着消毒水味道、墙面涂成不祥的红色的解剖室做实验。一年级新生往往会觉得这些内容难以消化,但毛姆从来不觉得恶心,拿起手术刀也很灵巧。解剖用的尸体是医院从本地加工厂里买来的,单价5英镑,用朱砂和砒霜处理过(朱砂的功能是突出动脉血管,砒霜是防腐剂)。学生们两人一组,合买尸体器官:四肢售价12先令6便士,腹部7先令6便士,头颈15先令。为防止学生反胃,解剖室里鼓励大家抽烟,自然形成了社交氛围。于是,“学生们经常一边解剖‘部件’,一边说闲话”。上午的课上完后,示范老师走了,尸体也送回学生的锁柜里,这时的解剖室简直就像家里一样舒适放松。趁着这几分钟的时间,换上衬衫的小伙子们得以享受短暂的闲暇时光,快速抽着烟说闲话。

上午结束后,毛姆会到地下食堂吃一份四便士的黄油司康饼,喝点热可可,然后到学生休息室翻阅日报。天气好的时候,他会拿着课本到外面的台阶上,不时远眺河对岸的国会大厦,真是赏心乐事。与国王学院的时候一样,毛姆渴望受到欢迎和接纳。但是,他还是太害羞了,口吃也是一大阻碍。尽管他很想跟同龄人搞好关系,却始终跟他们找不到多少共同点。上过大学的人往往不好接近,这也可能只是毛姆自己的感觉。他仍然对失之交臂的剑桥耿耿于怀。他对板球和足球这两种看似大众的运动兴致寥寥,也不想参加放学后的同学小酌。他有过喝了一点点酒就浑身难受的不悦经历。他暗恋过一两位俊朗的同学,艳羡他们的风度翩翩和勃勃兴致。不过,他现在已经能够更好地掩盖自己的感受,为自己披上保护色了。他的拘谨断绝了任何亲密关系的可能性,同学们都觉得他冷漠乃至令人生畏。

终其一生,维持正常的表象都是毛姆心头的一件大事。从小在法国长大和说话结巴这两件事已经让他与同学疏远了,要是再被打成“倒错”(invert)——当时就是这么叫的——成为另一个不受欢迎的少数群体成员,他实在是难以接受。与老师一起做人体解剖实验时的一件事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当时,他找不到某处神经,老师把位置指出来时,他硬说神经的位置不对。毛姆后来写道:“我埋怨位置不正常,结果他[老师]笑着说:在解剖学里,正常才是稀罕事呢……我一直记着这句话。从那以后,我就明白解剖学是这样,人也是如此。”

毛姆从小就学会了隐秘之道。除了最亲近的人以外,他极少表露感受。

“我没有融入医院的生活,在那里交的朋友很少,”他回忆道,“因为我忙着做别的事。”毛姆对医学显然没多大兴趣:他知道自己需要拿到行医执照,一旦其他事情都失败了,总有一条后路。不过,他已经决心以笔为生,一门心思投入了进去,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阻挡。他是自学成才,不仅有热情,而且特别自律刻苦。他不仅阅读了大量英国作品——小说、戏剧和诗歌——还涉猎法国、德国、俄国和意大利文学。短短两个月,他就读完了三部莎士比亚戏剧、蒙森的两卷本《罗马史》、居斯塔夫·朗松的《法国文学史》大部、几部英语和法语小说、两篇科幻小说、一部易卜生戏剧。他抄录了斯威夫特、德莱顿、杰里米·泰勒的作品,还把部分段落背了下来。他的脑子里充满了各种想法,小说大纲、剧本梗概、对话片段、观察随想写满了一页又一页纸。他说:“我写作是因为忍不住。”他最早想写一部戏剧,坚持定期上剧院,身边常有翩翩少年青年沃尔特·阿德涅·佩恩相随,两人是在海德堡初次遇见的。

佩恩之父乔治·佩恩是伦敦乐厅界首屈一指的人物,身兼蒂沃里(位于河岸街)、新牛津(位于牛津街)、伦敦大歌台(位于皮卡迪利街)三大音乐厅经理之职,在西区基本占据了垄断地位。毛姆学医,小佩恩要当注册会计师,手头长期不宽裕,而老佩恩是他们宝贵的免费戏票来源,让两人几乎每逢周六下午都能去音乐厅看玛丽·罗伊德、丹·莱诺、维斯塔·蒂利、阿尔伯特·谢瓦利埃等人演出,晚上买剧院池座区的廉价票,看过王尔德的《无足轻重的女人》、帕特里克·坎贝尔夫人版的《谭格瑞的续弦夫人》、乔治·亚历山大版的《不可儿戏》等令人难忘的剧目。1895年1月5日是亨利·詹姆斯创作的《盖伊·多姆威尔》(Guy Domwell)在圣詹姆斯剧院首演的日子。这位名作家鞠躬致敬,却迎来一片令人蒙羞的嘘声。此事堪称一场灾难,而佩恩和毛姆当时正在观众中间。毛姆从未忘掉这出惨剧。“[詹姆斯]遭受的嘘声和倒彩声浪是当时的我从未在剧院里见到过的,”他在多年后写道,“面对不友好的观众,他惊得下巴都掉了下来,微张的嘴巴合都合不上,满脸困惑不解,整个人都呆住了。我也不知道幕布为什么没有赶紧拉上。”

毛姆的另一个爱好是绘画。他的美术导师是古怪的温特沃斯·胡舍。此人年纪比毛姆整整大一代,身材瘦小,留着伊丽莎白女王时代流行的胡子,瞳仁是浅蓝色,曾是一名著名的战地记者,供职于《纽约先驱报》和《泰晤士报》。他先后在伦敦、巴黎、纽约生活工作,有过两任妻子,第一任是美国人,第二任是一位没受过教育的农场劳工的女儿。他与后一任妻子生了九个孩子,住在埃塞克斯郡哈洛附近的乡间,过着波希米亚风的生活,兴趣广泛多样,包括纹章学、古代服饰(他曾与奥斯卡·王尔德通信探讨过这一话题)、文学、音乐和绘画。他先前是哈利·毛姆的朋友,为后者的一首诗谱过曲。后来,年近五旬的胡舍又看到了毛姆身上的巨大潜力,激励他坚持写作,带他去音乐会、美术馆和博物馆,教他画作鉴赏,了解美术的各个门类。毛姆曾与胡舍一家同住“扫帚村舍”(Besom Cottage),早晨起来就坐在桌前写作,丝毫不顾小孩子们的吵闹,写完了就拿给主人看。胡舍则会惊呼道:“哎呀,写得真是太美了,太好了!”几年后,毛姆的第一部小说出版后,他给温特沃斯·胡舍寄了一本样书,另附感谢信一封。信中写道:“我永远忘不了懵懂少年时,是您领我四处游历,开阔眼界,启发新知,给予我极大的帮助。如今,我的处女作终于问世,谨赠书册,聊表寸心。”

同时,他在医学院里开始上实用药学和药物学。毛姆觉得这两门课比解剖学略有趣一些,很喜欢揉制药丸、混合药剂、研磨药粉的过程。但是,直到轮岗门诊部的时候,他才一下子开始全身心投入。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工作这么有趣。引起他兴致的不是林林总总的病症,而是每天来到医院就诊的男男女女。

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兰贝斯是伦敦最贫困、最拥挤的地方之一。这里的家庭通常人口很多。尽管夭折率相当高(五岁以下夭折人数占死亡总数的近一半),但很多夫妇仍然有十个、十一个乃至十二个孩子。一家人要么住在阴暗破败的小房子里,背后是肮脏的院落,排水管也是露天的;要么挤在狭小的出租屋里,条件恶劣到了极点。许多有幸找到工作的人在血汗工厂里出力。有的时候,一处狭小的顶楼车间里塞着十七八名男女工人,照明和取暖都欠佳,厕所里没有水,唯一的通风设施就是拿帆布当玻璃、封得死死的破窗户。疫病横行,相对便宜也容易获取的酒被当成了万灵药。于是,家庭暴力成了家常便饭。老人和失业者活活饿死不是什么新鲜事。这些人都仰赖圣托马斯医院提供的免费医疗,毛姆每天接触的正是这些人。

中午刚过,医院等候室里就挤满了男人、女人和孩子,有的衣着还算体面,有的褴褛邋遢。尽管消毒水的气味很浓,一天下来,没洗过澡的身体散发出的恶臭还是往鼻子里窜。医生首先接待男患者。他们大多患有慢性支气管炎(当时常形容为“讨厌的咳疼病”)、性病和各种酗酒相关疾病。女性因频繁生育而早衰,主要问题是营养不良,以及丈夫醉酒殴打造成的口部流血、眼部乌青和肋骨断裂。毛姆是内科住院部医师的助手,简单的问题就交给他自己处理,正是在这些时候,他听到了来自那些悲惨人生的故事。医护人员通常忙忙碌碌,难得有人关心患者的个人问题。年轻的毛姆医生富有同情心,举止温和,还长着一双传神的黑色眼睛,患者们都对他心怀感激。与同事们不同,毛姆没有对病人摆出屈尊下就的派头。他们需要的是理解,而不是怜悯。他对患者怀有真切的兴趣。与许多医术精湛,却只把病人视为医学样本的医生相比,毛姆对患者的生活经历和悲惨境遇的了解要多得多。正如他在《人性的枷锁》中的化身菲利普·凯里一样,毛姆逐渐明白穷人——

并不需要空气流通的大房间;他们觉得冷,是因为食物没有营养,血液循环太缓慢。房间一大,他们反而会觉得冷,想要弄些煤来烤火了。几个人挤在一个房间里并无害处,他们宁愿这样住着;他们从生到死从来没有单独生活过,然而孤独感却始终压得他们受不了;他们还喜欢居住在混乱不堪的环境里,四周不断传来喧闹声,然而他们充耳不闻。他们觉得并无经常洗澡的必要,而菲利普还经常听到他们谈起住医院时一定要洗澡的规定,说话的语气还颇有些不满……

毛姆之前从未直面如此形形色色的性格与人。日复一日,患者的诉说环绕着他,有着无法定义的潜能,让他兴奋。他对管窥未经加工的生活素材、放下一切戒备的人性表露沉醉不已。有一次,他给一具严重腐败的尸体做尸检,结果患上了脓毒症性扁桃体炎。尽管他被安排在私人病房里,“享受着国王一般的待遇”,但他依然等不及重返工作岗位。

《人性的枷锁》

尽管医院的工作很忙,而且毛姆把业余时间都投入到了阅读和写作中,但他仍然与亲友保持着联络,其中就包括回到英国的约翰·艾灵汉姆·布鲁克斯。两人上次见面还是在海德堡。布鲁克斯回国前曾环游欧陆,写下了许多文采斐然的信,主题包括爱情、艺术与意大利的光彩,尤其是透过约翰·罗斯金和沃尔特·佩特的眼睛看到的意大利。与当年在德国一样,布鲁克斯的陪伴依然令毛姆感到兴奋。1894年春,在布鲁克斯的影响下,他利用复活节的六周假期去意大利旅游。由于布鲁克斯的鼓励,他早在前一年就开始学习意大利语,如今兜里揣着20英镑就动身了。途中,毛姆在巴黎逗留了几日,一是看望哥哥查理和哈利,二是参观卢浮宫。他之前读佩特的《蒙娜丽莎》艺评时热血沸腾,满怀激动地来观赏这幅达·芬奇的名画。但是,“我失望极了。佩特那篇华章流彩的雄文描写的就是这幅画吗”?接下来是热那亚和比萨。然后,他在佛罗伦萨停留了两个多星期,住在一处能俯瞰主教宗座教堂的房子里,同住的是一位和善的寡妇,她尚未出嫁的女儿给毛姆上了几节意大利语课。毛姆求学若渴,充分地利用了自己的时间。“我每天都很忙。”他回忆道。每天早晨,他会花两个小时研究但丁,然后揣着罗斯金的书去参观景点。“凡是罗斯金推荐的地方,我都去看了,”他写道,“凡是他说不好的地方,我都怀着厌恶走开。他肯定找不到比我更虔诚的门徒了。”

1894年夏,毛姆回校之后从门诊部转到了住院部,负责陪同医生查床、做化验和写病历。圣托马斯医院的病房足够宽敞,照明良好,两边排开的白色病床纤尘不染,大量鲜花盆栽缓和了医院的氛围。与以前一样,毛姆喜欢与病人接触,但住院部不像之前的岗位那样有故事,有刺激。转到手术助理员的岗位让他很高兴,他的工作是站在主刀医师旁边递送手术器械。如果有一台不常见的手术,手术室外的走廊会挤满人。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只有几名医学生在看,毛姆很喜欢这种惬意的感觉。

不过,他偶尔也会失去冷静,比如一台令他想起丧母之痛的手术。“那天,我走进手术室观摩一台剖宫产手术,”他在1897年的日记本里写道,

手术开始前,C医生简短地讲了一番话……他告诉我们,这位孕妇不能顺产,之前已经流产过两次;但是,她决心要产下子女,于是再次怀孕。尽管他向孕妇解释了手术的危险性,母亲的生还率只有一半,但她还是对医生说自己愿意冒这个风险……手术似乎非常成功。C医生将婴儿取出时满脸笑容。当天上午我在病房值班,就问一位护士她的情况。护士告诉我,母亲夜里死了。我不知道原因,这件事给了我极大震动。我害怕哭出来,只好紧紧蹙额。这真是太傻了,我根本不认识她,只是在手术台上见过而已。她只是医院里一名普通的患者,我想,她感动我的地方是那股子一定要把孩子生下来,连生命危险也愿意承担的劲头。她竟然一定要死去,实在是难过,难过得可怕。

1895年,毛姆分别于复活节假期和暑假重返意大利,在约翰·艾灵汉姆·布鲁克斯的陪同下游览卡普里岛。当时的卡普里还是农村,外人很少,只有少数前来度假的游人。它富有浪漫情怀的美景让毛姆看得入了魔,温和的气候、空气里的芬芳、梦幻般宁静的氛围更令他沉醉,以至于他将其形容为“我所见过的最迷人的地方”。两人先从那不勒斯乘坐小汽轮抵达岛外,然后换小船划上岸。到港之后,两名健硕的女搬运工帮他们把行李沿着陡峭的道路拿上去,到大广场放下后就离开了。第一次上岛时,毛姆和布鲁克斯住在一间朴素的家庭式旅馆(pensione)里,每日房费4先令,窗外就能看到维苏威火山。两人沿着布满散发着香甜气息的灌木丛的陡峭山坡散步,途中有葡萄园和柠檬果园,还有装饰着玫瑰、丁香和九重葛的白色小屋,良久方归。爬到山顶,两人俯瞰身下的大海和海中的奇岩。奇岩是两块巨大的灰色礁石,好似从清澈碧绿的海水中升起的大教堂。上午是学习的时间。午后,两人会到奇岩外的一处地方游泳,晒日光浴,然后沿着蜿蜒的山路慢悠悠地上山,到葡萄架下吃午餐。每天吃完晚饭,他们会来到大广场旁的莫甘诺酒吧。这里是卡普里的外地人聚集点,互通消息,闲聊八卦。布鲁克斯与新认识的作家、画家和雕塑家畅谈艺术、哲学与文学,毛姆就全神贯注地听着。毛姆不像他们懂得多,嘴皮子利索,自觉低人一等,只是坐着抽烟,很少说话,闭口不谈自己的写作经历。

我觉得一切都好伟大。艺术,只为艺术本身的艺术,是全世界唯一的要紧事……他们全都认同这一点,身上有一股炽烈的、如宝石般闪耀的火焰。我太害羞了,没有讲我写过一部小说,还有一部写了一半。他们把我当成一个只关心解剖尸体,抽空就琢磨着给最好的朋友做灌肠术的大俗人。我真是羞愧难当,浑身也像燃起了炽烈的、如宝石般闪耀的火焰。

毛姆在言谈中或许拘谨,但他开玩笑地提到给最好的朋友做灌肠术,表明了他在其他方面的自信。二十一岁的毛姆相当注重外表,而且已经开始在微薄收入允许的范围内打扮出某种高雅气质了;再加上身材纤瘦,面孔富有表现力,他是一位富有魅力和性吸引力的英俊青年,而且对自己吸引的目光心知肚明。他有一种强大的创作冲动,激发出无数新想法,推动着他每晚连续写作好几个小时。

1896年10月,毛姆在圣托马斯医院的学业进入了最后阶段:产科和妇科。学校最近开了一门新课:助产实习。在三周的时间里,学生们要随时待命,在学校方圆一英里的范围内接生至少二十次。毛姆总共被叫去六十三次。他临时住在校门对面的一间房里,方便门房叫他。他很少有连续睡两个小时以上的机会,却全神贯注地观察孕妇的生活状态,全然没注意到自己已筋疲力尽。这是他第一次到院区外工作。直到这时,他才目睹了许多挣扎在生存线上的穷人,他们可怕的现实状况,近距离地感受到无望逃脱者所处的嘈杂、恶臭、拥挤、污秽的生活环境。如果一家之主有活儿干,日子还能凑合过,否则就真是毫无希望了。“意外”并不罕见:母亲睡觉时能把婴儿压死,婴儿吃错了东西也不总是因为粗心。

毛姆在一篇五十年后的文章中回顾了进入兰贝斯贫民窟的经历。通常是产妇的丈夫或孩子领着他穿过静悄悄的阴暗街道——

拐进散发着臭气的小巷,再进到气氛险恶的院子。连警察进去之前都要犹豫一番,不过,医生的黑包就是你的护身符。你被带到每层住着两家人的阴冷房子里,然后进了一间通气不畅的屋子,屋里点着煤油灯,不是很亮,除了躺在床上的产妇以外还有两三个女人,产婆、孕妇的母亲、“住我们楼下的太太”。有的时候,你要在屋里等上两三个小时,跟产婆喝茶拉话,不时到街上透透气。产妇的老公就坐在台阶上,你就坐在他边上聊聊天。

如遇意外,毛姆可以叫资深产科医师来帮忙。不过,资深医师来的时候往往已经太迟:要么是婴儿停止了呼吸,要么是母亲大出血致死,早已无力回天。经历了这样的一晚,毛姆总算松了一口气。他在破晓时分走出房子,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沿着泰晤士河畔走走,看着天边染上粉红色,观察晨雾在水面逐渐消散的过程。

正是在接受产科训练期间,毛姆才萌生了写小说的想法。之前几年里,他有过多部试作,以剧本为主,可惜均遭退稿。于是,他准备完成两三部小说,希望有作品发表后,剧院经理就能高看他的剧本一眼。

当时的出版界风起云涌。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一批活跃的新兴出版社建立:海涅曼、哈钦森、麦修恩、鲍立海。三卷本大部头和流动图书馆统治的时代刚刚结束,为年轻作家们尝试篇幅较短的新式文体扫清了道路。之前逛书店的时候,毛姆曾被“笔名文库”(Pseudonym Library)所吸引,这一廉价平装书系是由雄心勃勃的托马斯·费舍尔·昂温推出的。昂温高挑俊朗,蓝眼睛,黑胡子,他的花领带和暴脾气几乎同样出名。他于七十年代创业,素有敢冒风险、谈判条件苛刻的名声。用福特·马多克斯·福特的话说,昂温有一支简直是“天赐”的审读团队,其中包括影响力巨大的爱德华·加涅特,G. K. 切斯特顿也曾短暂加盟;在该团队的支持下,他发掘了许多名作家,包括叶芝、高尔斯华绥、H. G. 威尔斯、乔治·摩尔和约瑟夫·康拉德。毛姆给他送去了两个短篇小说,其中一篇是《坏榜样》(“A Bad Example”),讲的是一个好人因为性格善良而被自私的家人当成精神病。加涅特审读后不建议发表。“故事表现出了几分能力,但不过几分而已。毛姆先生有想象力,文笔也不错,但社会讽刺的深刻或诙谐程度不足以吸引读者。建议他先给层次略低的杂志撰稿,若有更严肃的作品,不妨再寄给我们。”由于加涅特的意见,昂温以篇幅太短、无法出单行本为由,将两篇小说都拒了,不过他还加了一句,说毛姆今后若有长篇小说写成,他很愿意拜读。小小的鼓励给了毛姆巨大的动力,他立即投入到《兰贝斯的丽莎》的写作当中。

这部小说原题为《兰贝斯田园诗》,以兰贝斯贫民窟为背景,通过最近的实习,他对这里已经很熟悉了。丽莎·坎普是一名十八岁的女工,与酗酒的母亲生活在狭小的单间里。她人长得漂亮,性格又活泼,爱找乐子,邻居们都挺喜欢她。汤姆是她的忠实追求者,想要跟她结婚,但她自己还没打算成家,从此每天打理家务,年复一年地生孩子;她自己就是父母的十三个孩子中的一个,这在威利街都算正常。她对爱情有着模糊的向往,更渴望突破自己的狭小天地。当她与吉姆·布莱克斯顿相遇时,回应就积极多了。吉姆年纪比她大,刚刚带着妻子和五个孩子搬进威利街。他引诱了丽莎,两人开始了一段热恋。他们在巴特西公园和泰晤士河大堤幽会,到滑铁卢车站避雨,抓住一切能避开窥探眼光的机会相聚。但是,地下恋情不可避免地曝光了。丽莎怀上了孩子,名誉扫地,饱受嘲笑和轻视。吉姆的妻子动手打了丽莎,自己又被醉酒暴怒的丈夫打得半死。受此打击,心烦意乱的丽莎在喝醉酒的情况下分娩了,结果难产而死,身旁有酗酒的母亲照看,还有一名多嘴多舌、见多了同样场面的产婆帮衬。

之前几年里,毛姆的文学品位受约翰·艾灵汉姆·布鲁克斯的影响很大。因此,他完全有可能以布鲁克斯最喜欢的佩特,或者于斯曼、王尔德等世纪末的颓废主义作家为榜样。但是,毛姆当时选择的效仿对象是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如左拉和莫泊桑,特别是后者。莫泊桑的口语化叙事风格正贴合绝无浪漫可言的故事主题。后来有一版《丽莎》,毛姆在导言中写道:“我当时特别崇拜莫泊桑……钦佩他清晰、直白、有力的叙事才能。”这三个形容词同样可以送给《丽莎》。无论以任何标准衡量,这都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一部了不起的处女作。毛姆这样描述《丽莎》的创作过程:“我只是陈述了我在门诊部轮班,以及做产科护理员时下街区的见闻,没有添油加醋或夸大其词……我是个没有想象力的人……只好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我亲眼见到、亲耳听到的事情。”后来,毛姆宣称《丽莎》“首次以写实的笔触向英国公众描绘了伦敦贫民窟的状况”。但事实上,《丽莎》只是当时一批城市贫民生活纪实作品中的一部,之前就有乔治·吉辛的《地府》(The Nether World,1889)、吉卜林的恐怖小说《巴达利亚·西罗德斯福特的记录》(The Record of Badalia Herodsfoot,1890)、乔治·摩尔读来令人害怕的小说《埃丝特水域》(Esther Waters,1894)等同类作品。

    责任编辑:臧继贤
    图片编辑: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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