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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地方标准,坚持学校食堂公益性
澎湃新闻记者 谢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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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月24日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近日批准发布了海南省地方标准《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规范》(DB 46/T 619—2023,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由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教育厅共同归口管理,并将于2024年1月31日起实施。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规范》适用于海南省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食堂实施委托经营管理,省内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及其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实施委托经营管理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视觉中国 资料图
《规范》明确,实施委托经营管理的学校食堂坚持公益性、“零租赁”等基本原则,规定了学校食堂管理企业的基本和优先条件、人员和管理体系要求,提出了学校应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方式引入食堂管理企业,规定了校企双方主要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等要求,并列举了企业存在转包或分包行为、企业管理不当等学校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为海南省学校食堂开展委托经营管理提供了技术指导和参考依据。
上述工作人员说,《规范》的制定、实施,是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适应食品经营安全监管新需求的需要,将进一步规范统一海南省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过程,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推动食堂管理企业主动提高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着力遏制因食堂管理不到位而引发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在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发力。
下一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同海南省教育厅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规范》的宣传培训,共同推进《规范》贯彻执行。
责任编辑:崔烜
图片编辑:施佳慧
校对: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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